選單 首頁 搜尋
東森財經新聞台 Apps
於 免費下載
下載
首頁財經新聞 > 焦點 > 新竹男遭路燈電成植物人 鄉公所國賠1761萬確定

新竹男遭路燈電成植物人 鄉公所國賠1761萬確定

2020/05/25 16:49 中央社
新竹男遭路燈電成植物人 鄉公所國賠1761萬確定

新竹一名吳姓男子遭公園漏電路燈電成植物人,甦醒後仍受監護宣告,家屬為此請求國賠,二審判賠1761萬多元,鄉公所不服提上訴,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判決確定。

 

★【理財達人秀】美股財報失靈 觀光漲真? ETF換股預告 Q1績優股!★

 

吳男家屬指出,吳男於民國104年10月3日下午5時許,與友人在於新竹縣新豐鄉三元宮公園內水泥洗手台旁嬉戲、玩水球,但因洗手台旁的鄉公所路燈線路漏電,吳男突遭電擊倒地,急救後先呈現植物人狀態,經治療甦醒,至今仍因腦損受法院監護宣告。

 

家屬主張,吳男當時年僅19歲,正值精華時期,卻因此事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大好前程毀於一旦,以新豐鄉公所未盡管理職責為由,求償新台幣2935萬8294元。

 

新竹地方法院一審認定鄉公所需賠2180萬4530元,但吳男須負20%過失責任,判國賠1761萬9524元。

 

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鄉公所主張爭議路燈非他們管理,且吳男也有過失,認定求償費用不合理。高等法院審理後,改認定吳男無過失,維持國賠1761萬多元。

 

新豐鄉公所不服再上訴,但因仍爭執事實認定,遭最高法院以不符合法律審程式駁回上訴,判決確定。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

 

【往下看更多】
花1千換3千 國民黨酸振興券 像在賣遊樂場代幣
政院通過《國賠法》修法!不顧警告冒險將不再國賠
「電人怪怪屋」竟是台電漏電 屋主要聲請國賠
關鍵字: 路燈漏電植物人新竹鄉公所
FB分享
字體變大
字體變小
加入Facebook粉絲團
訂閱Youtube頻道
收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