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檢員也血汗?監委:最高單月加班70小時
▲勞檢員屢爆超時加班,甚至有單月加班70小時的情況。(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監察院表示,勞檢員時常超時加班,甚至曾經有單月加班70小時,勞動部應檢討改善。勞動部職安署則回應,會控制勞檢員每月加班時數在40小時以下,如有加班事實,也會給加班費。
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勞動條件檢查員工作權益保障」案的調查報告。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勞動條件檢查員執行檢查業務,工作內容辛勞,單月的加班時數甚至有超過50小時者,超過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20小時上限情形甚為普遍。
▲勞動部表示,未來會將勞檢員的每月加班時數,控制在40小時以下,避免工作時間過長。(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王美玉說,勞動部允應要協助各縣市政府補實人力,以改善勞檢員工作條件,並督促各地方政府勞政機關對於勞動條件檢查員的加班時數覈實報准專案加班,以保障工作權益。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今天接受電訪回應,超時加班嚴重已經是過去的狀況,近年來已有所改善,未來也將會把單一勞檢員的每月加班時數,控制在40小時以下,避免勞檢員工作時間過長。
鄒子廉說,勞檢工作需要,加班可能無法避免,但只要勞檢員有加班的事實,一定會給予加班費。
鄒子廉也感謝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會針對監察院的建議改善檢討。
▲勞動部表示,如果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都屬勞基法的工時。(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隨著通訊軟體盛行,許多企業主管也紛紛藉由通訊軟體中建立其部門及工作群組,以便聯繫與溝通之方便性,但卻成為上班族下班後的夢魘!到底下班後以Line交辦工作事項算不算加班?勞動部表示,主管下班以LINE交辦公務,要視指揮監督狀況及工作內容而定,若是勞工無權拒絕,一定要參與討論,事後要馬上處理者,一律算加班。
▲隨著通訊軟體盛行,以通訊軟體聯繫交辦工作事項成常態。(圖/翻攝自LINE官網)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勞動部表示,現代勞動型態多元,並增加許多社群軟體,但如果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提供勞務,或受令等待提供勞務,都屬勞基法的工時!
▲通訊軟體盛行卻成為上班族下班後的夢魘。(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勞動部表示,倘若下班後以通訊軟體進行工作討論或交辦事項,要視勞工是否無權拒絕,以及指揮監督狀況,例如以此個案有80個LINE公務群組,如果其原本工作就是連繫各個廠商,下班後繼續連繫,甚至如果不及時連繫清楚,會對工作發生重大損害,就是屬於工時;但若是可以不參與討論,不及時處理也沒關係,勞工可以已讀不回。
▲勞動部表示,下班後收到工作交辦事項,要視勞工是否無權拒絕。(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勞動部強調,主管無論是以何種方式下指令,若是要求勞工立即提供勞務,例如馬上製做圖檔或是傳送即時新聞等,都算工時。勞工若有接到主管指令,可自行紀錄工作起迄時間,再輔以對話、通訊紀錄等佐證,送交主補登載工作時數, 雇主應依法給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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