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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沒事先離開?對方若受傷 小心事後遭控肇逃

2018/09/19 14:58 東森財經新聞

發生車禍時真的要注意,千萬不要以為當下對方看起來車子跟人都沒傷,車子損傷也很小,趕時間就先離開,沒留在現場幫忙叫救護車、等警方來,因為事後萬一對方有受傷,反咬一口提告的話,離開的那一方就是肇逃,涉及刑法「肇事逃逸罪」,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曾有計程車肇事後被路過騎士提醒別肇逃,仍不理會。(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機車摔在路上,前方計程車完全沒停下來,後方騎士追了上去,叫他快停下。熱心騎士:「你不要走喔,你剛剛害人摔車了,我現在叫警察,我有行車紀錄器,你要看一下他吧,你剛直接切過來。」

 

▲肇事逃逸刑責。(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一句沒撞到,計程車駕駛隨後把車開走,撇清肇事責任,這樣真的就沒事嗎,恐怕沒這麼簡單。事實上,駕駛以為對方沒事,不過只要機車騎士有受傷,就能向駕駛求償,這樣一來,計程車司機會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類似狀況也發生在宜蘭一名張姓法官身上。審判長,黃永勝:「張姓法官在肇事後離開現場,沒有當下立即處理,那整個過程,我們同仁是完全沒有肇事的因素。」

 

▲中山路示意圖,去年張姓法官被機車闖紅燈撞上,肇逃遭判有期徒刑8個月。(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去年1月,張姓法官開車行經宜蘭市中山路時,被無照的林姓男子騎乘的機車闖紅燈撞上,當時他認為對方沒事就走了,沒想到事後被騎士提告,還判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兩年。

 

簡單來說,發生車禍時,就算是倒楣無辜被撞,別以為車損不大,對方看起來沒事就算了,因為只要沒留現場幫忙救護、報警,對方又受傷的話,事後對方要是反悔提告,就會被認為成立肇事逃逸罪,想賴也賴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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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車禍肇逃受傷求償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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