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趙藤雄5.5億元交保金 創下單一個案最高紀錄
2017/10/31 20:49 鉅亨網新聞中心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大巨蛋、都更等弊案,今天召開羈押庭,法官訊後認為,趙藤雄雖犯嫌重大,但檢察官已偵查完畢,裁定 5 億 5000 萬元交保,每日去派出所報到,限制住居、出境與出海。此也創下單一個案交保金額最高者。
趙藤雄被檢方指控的罪名包括貪汙、偽造文書、背信、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商業會計法,台北地檢署認定趙的犯罪所得是新台幣 1 億 9 千多萬元,並求刑 24 年。
趙藤雄的交保金額達 5 億 5000 萬元,打破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與永豐金控前董事長何壽川的各 4 億元,成為司法史上單一個案交保金額最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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