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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防疫規定」最高罰30萬! 北市已開罰32人

2020/02/18 14:26 東森財經新聞
違反「防疫規定」最高罰30萬! 北市已開罰32人

武漢肺炎(COVID-19,新冠狀病毒)延燒,鄰近於爆發地的台灣更是嚴陣以待,為避免病毒的傳播,政府試圖將所有的危機扼殺於搖籃中,對所有風險戶進行嚴格管制,但不配合的事件仍然頻傳。根據統計,截至109年2月17日,我國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而遭開罰1萬元罰鍰共27人、7萬元罰鍰共4人,違反「居家隔離」遭開罰6萬元罰鍰者1人。

 

依政府規定,居家檢疫者若未遵守規定,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居家隔離者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疾管科科長余燦華表示,開罰人數以「居家檢疫」最多,其中4人開罰7萬,3名是因為沒辦法聯繫上,並且未滯留於家中,到處亂串,增加感染風險而遭罰;另一個例子則是一開始就上報了錯誤的資訊,包括電話、地址等等皆為假的,追蹤過程中還多次故意給錯誤地址,讓追蹤人員不段奔波,後來是透過至警政協助才找到當事人,並單次開罰7萬罰鍰。

 

▼依政府規定,居家檢疫者若未遵守規定,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居家隔離者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示意圖/翻攝自AP)

 

近(16、17)日,不遵守規定者又分別新增3人和5人。這8位都是「擅離指定住首」,在區公所現場訪查後發現並通報,經由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民政局提送衛生局查證後,依法分別裁罰1萬元罰鍰,並於當日開立裁處書。

 

衛生局再次聲明,目前尚未解除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務必確實配合防疫政策相關規定,避免觸法受罰,居家檢疫14天期間若有發燒(≧38℃)或出現呼吸道症狀,可撥打防疫專線1922由北市衛生局安排就醫,如違反規定者,北市衛生局將立即依傳染病防治法嚴正處理,決不寬貸。

 


(封面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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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財經精選防疫罰鍰居家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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