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施行細則出爐!每月加班上限放寬到54小時,最高可連續四個月都達到加班上限,引發勞團不滿,認為政府說的彈性,就是讓勞工更加過勞。加上加班的補休,可在一年內休完,勞工就擔心,拖了這麼久最後恐怕也沒得休。
東森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