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想拚都更,但修法卻是越修越嚴格!除了都更同意門檻從1/10拉高到1/2,強拆條款也改成代為拆遷,如果有住戶拒絕搬離,地方政府也必須先進行調處,民眾甚至可以提起行政救濟,但這程序一走下去就是好幾年,建商痛批,這根本是都更路障。
東森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