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陌生遺產繼承才知被收養 內行人曝1關鍵:與你無關
(2024/11/05 10:40)
早晚都是他的...父霸氣送房產 代書急阻擋:這樣做一舉三得
文/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 鄭文在
隨著房價的高漲,有房階級似乎是身份的表徵,尤其是如果能在台北市的精華地段,擁有自己的房屋,讓自己晉升有產階級,變成黃金單身漢,令許多同儕羨慕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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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中兒子近30歲,未婚資歷完整,在大企業中上班,年收入破百萬元,讓人羨慕。最近有購屋的打算,因為屬於青年安心成家的客群,資歷良好,所以貸款不是問題。
偏偏天下父母心,以目前台北市的房價,孩子買房子還是要搭配部分的銀行貸款,即使新青年安心成家貸款的利率便宜,父母親還是不捨兒子的每月部分薪水,必須繳納給銀行,於是起心動念乾脆把自己名下的房屋登記給兒子,這樣兩全其美,一來兒子馬上躋身有產階級,二來不用繳納銀行貸款。
▼父母親不捨兒子薪水繳納給銀行,想把名下房屋登記給兒子。(示意圖/取自Pexels)
於是連絡我們,希望我們協助他們,辦理房屋過戶,但是辦理贈與好?還是辦理買賣好?
首先,我們協助客戶釐清何謂買賣?何謂贈與?所謂買賣就是爸爸的房屋由兒子支付買賣價金給爸爸,爸爸把房屋所有權登記給兒子,所以兒子必須做金流支付價金給爸爸,未來兒子再出售時,計算房地合一稅取得成本就是該次的買賣價。
所謂贈與就是兒子無償取得該房屋,爸爸把房屋過戶給兒子,但是要繳納贈與稅。未來兒子出售房屋時,房地合一稅取得成本是該次的房屋及土地公告現值。
▼贈與或以買賣方式過戶房產給兒子,都有衍生的稅金須繳納。(示意圖/取自pixabay)
贈與或買賣 未來皆產生稅金
因為小孩資歷完整,高下立判,他們選擇了買賣方式辦理過戶,但是自用土地增值稅必須繳納約30萬元。所以無論辦理買賣或是贈與,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是不可避免的負擔。
就在千鈞一髮之際,所有的想法嘎然而止,因為爸爸說這小孩是他唯一的寶貝,房屋早晚都是他的......
我們請他們暫停的原因是:小孩是未來的唯一繼承人,如果發生繼承時,不用繳納房屋契稅及土地增值稅,如果沒有超過遺產稅免稅額,連遺產稅都免繳納,更厲害的是該房屋爸爸在民國60年間取得,兒子繼承後再出售,適用舊制所得稅,沒有房地合一稅的困擾,真是一舉三得。
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小孩長大了,理應獨立自主,有房、有車.....五子登科,但是隱藏背後的相關稅賦,可能成為小孩的未來的沈重負擔,父母親希望小孩「人前顯貴」,莫讓子女們「人後受罪」,才是聰明的父母親。
●以上言論不代表EBC地產王立場
(封面示意圖/台灣房屋提供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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