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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購退稅限自住!彰縣稅務局3月起全面清查 違者將遭追稅

2025/02/19 14:52 東森財經新聞
重購退稅限自住!彰縣稅務局3月起全面清查 違者將遭追稅

「重購退稅」是政府提供給換屋族的優惠,意指將原先住的房子出售,再換購一間新房入住,而政府會將過程中的稅金退給換屋族,不過仍有部分限制,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也宣布將自3月起全面清查重購退稅土地,若有移轉或改變用途,違者恐需追繳原先退還的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指出,該局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將全面清查列管之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案件,加強查核該類案件在列管期間有無移轉或改變用途情形,如經查獲,將追繳原退還之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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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所有自用住宅用地並於2年內另行購買使用性質相同的土地,可就新購土地的地價高於「原出售土地之地價扣除繳納土地增值稅」之數額,申請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數額的土地增值稅。

經核准的案件,稅捐機關將自完成移轉登記之日起列管5年並每年辦理清查。稅務局進一步說明,新購的土地如在列管5年期間將土地移轉給他人、戶籍遷出或改作其他用途(如出租、營業),均會被追繳原核退之土地增值稅。以往最常見的類型是因為戶籍遷出,導致不符合稅法規定,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在5年列管期間內,至少要有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在重購的房地內設立戶籍,千萬不要因一時疏忽,而影響自身租稅權益。

民眾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稅務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稅務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封面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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