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減薪又難請假?5種公司規定逼走好員工
(2019/08/22 10:45)
無業績壓力他信了 首月就收心酸通知「未達標就資遣」
不同行業都各自有辛苦之處,但有一名網友訴苦,稱自己面試某工作三個月後薪水「不增反減7千」,更在到職後首月的月底前3日才通知「沒達標就資遣」,令他倍感心酸。
★【理財達人秀】台積電ADR創高 台股迎補漲? 美中戰升溫 成熟製程逆轉勝?★
近日,一名名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老闆/主管2.0」上發文訴苦,表示自己之前到一間百貨專櫃面試,當時稱前3個月的薪水能有3萬2千元,對方還提到剛入職時會讓新人學習,因此在前三個月不會有業績壓力。不過3個月之後,薪水會調整為2萬5千元,其他要看業績成效。原PO認為這樣的條件還行,於是欣然入職。
▼一名網友發文分享自己面試專櫃人員的經驗。(示意圖,非文中提及專櫃/取自pixabay)
前三天才提醒業績目標!稱「未達標就資遣」
沒想到,當正式錄取後,才發現許多狀況和原先預想的不同。例如必須任職滿半個月公司才會發配制服,在此之前的服裝必須自備,原PO為此只能自掏腰包買鞋子、襯衫、西裝褲。加上原PO不喜歡對客人死纏爛打,連試用包也很難發出去,但前輩告訴他,只有客人拿了試用包,才可能有業績,可想而知,第一個月的業績。更令原PO錯愕的是,到了月底前3天,收到來自督導訊息,稱月底前的業績必須達1萬5千元,原PO連忙詢問萬一沒達標會怎樣?對方竟說「會被資遣」。對於公司的這種作法,原PO實在無法認同:「剩3天才通知?資遣這種事情不是應該提早說的嗎?說什麼是公司臨時開會決定的,一個大公司考核跟資遣這種事情臨時才會決定?」
網感嘆:銷售工作普遍業績壓力大
原PO語重心長表示,直到這時自己才恍然大悟,難怪之前查該公司相關查資料時,曾看到很多人勸不要進這家公司,本以為制度有更改,沒想到還是一樣。此外,他還爆料其他不合理之處,例如公司之前一直要把他調到外縣市,且說好可以自己排假最後根本不行,另外只是插頭沒拔,就會被扣800元等等,以自身經歷呼籲其他求職者「真的不要去!」貼文曝光後,網友們除了表示同情外,也都認同銷售類型的職務通常業績壓力都不小:「業績類的工作背上扛的壓力更大,感覺銷售類型的工作都類似」、「銷售或業務類型的工作感覺都會有類似處境,會有銷售壓力」。
▼網友表示,銷售類型的工作通常都會有業績壓力。(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及店家/取自Pexels)
資遣員工 公司須按規定提前通知
至於令原PO感到不滿的資遣預告,在勞動法令中也有明確規定。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6條規定,雇主依第11條或第13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二、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三、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無奈的是,雇主資遣年資未滿3個月之勞工,其預告期間法無明定,應由勞雇雙方自行商議決定。雖然令人感到錯愕,但恐怕還不構成違法。但依照「員工如到職未滿10日,提前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3日內為之。」等相關條文來看,提前3日告知資遣應是最基本的天數。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
【往下看更多】
►變相壓榨?老闆減班給半薪 卻要員工幫忙副業
►窮人才會翻標價?資深櫃姐掀內幕:最瞧不起1種人
►薪3萬徵不到房務員?前員工嘆「被壓榨」:4小時打掃10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