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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嗆妻父母就是天「再大尾試試看」 律師怒:專屬李亞萍其他人不行

2021/09/17 11:44 東森財經新聞

文/呂秋遠

 

這是一篇先生嗆太太的公開留言。只有三句話,可惜這三句話都是錯的。我說這是錯的,不是因為個人主觀意見,而是,生活上如果真的這麼想,客觀上的日子會過得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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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話是:「父母在我心目中就是我的天」。每次當我看到擇偶條件之一,是孝順,我就會很害怕,又不是孝順你父母,是孝順他父母,連你一起孝,你是在笑什麼?更何況,本來就沒有孝順這種東西,是要講幾遍?親子之間只有愛,沒有孝順。沒有愛,那就別相害。很多人的童年,是要靠一生來治癒的。父母養孩子,是基於愛,還有孩子沒有保護自己的能力,並不是養你育你就是你的天。

 

 

▼(圖/翻攝自呂秋遠臉書)

 

況且,你知道的,我的天,其實只有兩種意思,第一種是,媽啊!我的天啊!另一種,專屬李亞萍,只有他能這麼稱呼余大哥,其他人都不行。把父母當作天,那不叫做孝順,叫做說說而已。不然,來互相傷害啊!

 

前菜哭竹生筍、主菜嚐糞憂心、配菜臥冰求鯉、甜點鹿乳奉親,加上賣身葬父、為母埋兒、打虎救父三樣宵夜,如何?

 

嘴巴很會講的不叫做孝,叫做鴿,好嗎?

 

第二句話,也是可愛:「不是嫁給我就可以凌駕於父母之上」。沒有嫁娶、沒有嫁娶、沒有嫁娶!嫁給某個人,就是女生進「進人家家門」,不是這樣的。一旦認為是嫁,就會認為老婆是自己家的一份子,乍聽之下好像也不錯,但是只有義務,沒有權利,女人就只會剩下孝道外包的功能而已。什麼爛缺爛事都要另一半去做,只能在家做家事,因為你是嫁給我,是我們家的人,本來就該多忍讓一點。不然,嫁給我幹嘛?

 

對啊!嫁給你幹嘛?這問題問得真好。薪水一個月六萬,通通交給老婆,但是孝親費二萬、信用卡費二萬、剩下的錢要處理三餐、學費、水電等等雜支,然後以為老婆可以變出十二萬,還可以委屈的說,我錢都給你了,你還要怎樣?都沒想到,當過路財神是很爽是不是?有本事就給50萬,都不要回家啊!

 

第三句話是,「可以再大尾點試試看」。這句話,充滿了家暴的味道。試試看?怎麼試?如果我真的再大尾一點,你要怎麼樣?離婚嗎?真能離婚也就算了,大部分的狀況,都是用拳頭來「尬某」(教示老婆),就不怕老婆哪天真的也去找大尾(David),來對你試試看嗎?

 

如果,你經常聽到先生有這三句話,不要懷疑,儘速離開。因為:

 

1.本草綱目記載,媽寶無藥醫,這毫無治療可能性。

 

2.他生命中唯一的女人只有他媽,其他女人對他而言,都是「兄弟是手足,妻子如衣服」。

 

3.父母是他的天,你就是他的地,不對,少了個字,地板。

 

4.他的父母說一句,頂你一萬句。你敢反駁,就是頂嘴,你還可以跟自己爸媽頂嘴,為什麼「嫁」給他就不能跟沒血緣關係的人說兩句?

 

5.他在你跟公婆之間,「一定」不會中立,開頭都是「我沒有一定要支持誰,但是」,好了,下面不用聽了,直接省略三萬字,因為一定是支持他媽。

6.他覺得,老婆是來幫他的,不能幫他,就是沒用。幫他,當然包括幫他孝順,他很忙,沒空做這種小事。

 

7.給錢,就是要他的命。真的給你,那麼你就是被他「養」,寵物有什麼好抗議的?給什麼吃什麼!

 

8.給錢,即使全部的錢都用在家裡,其實根本沒剩,他還是會覺得,他賺這麼多錢,家裡應該有金山銀山,怎麼會不夠?

 

9.他有很大的可能性會有言語或肢體暴力,而且覺得,不乖就要打,剛好而已。

 

10.你要離婚,他還不會放過你,沒照顧過小孩,但一定要監護權,總之你淨身出戶就對了,除了你可以走,什麼都要留下來。

 

說真的,別以為這是特例,非常多的男人,甚至女人自己,都是這樣想的。我唯一的建議只有,遠離污染源,生命更美好,別把青春耗費在沒有可能的人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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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本文轉載自呂秋遠律師

原文連結

 

(封面示意圖/pakuta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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