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讀完「4本書」決定信貸120萬All in股市 網喊撐住:會贏的
(2024/12/23 13:02)
勝率近100%!他靠「另類存股術」 爽賺千萬財富自由
近幾年「存股」風潮興起,不過存股其實仍存在投資風險。財經部落客暨「悠債網」創辦人蕭啟斌不藏私分享自己「勝率近100%」的可轉債存股術,並表示自己透過投資可轉債,累積數千萬元獲利,實現財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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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透過可轉債獲得財務自由,首先要認識什麼是可轉債?由國家提供擔保的債券叫做國債,同理,由發行公司負責擔保的債券,就叫做公司債,這個債券如果可以轉換成該公司的股票,就叫做可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s,簡稱CB)。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種經驗,就是在搜尋個股關鍵字的時候,除了個股「本尊」之外,還會出現一些「分身」,比如我在券商App當中輸入「今展科」,就會看到額外兩個「今展科二」以及「今展科三」,這個不小心出現的「分身」就是可轉換公司債。
● 搞懂股票和可轉債的差異
在今展科(6432)的例子當中,雖然只有差一個數字,但是你買進1張今展科跟買進1張今展科三(64323),意義完全不同。買進股票你就是今展科的「股東」,買進可轉債你就成了今展科的「債權人」。
舉個簡單例子,假設開一家燒肉店需要1千萬元資金,因此我決定和朋友A各拿出250萬元,剩下不足的500萬元資金跟銀行以2%利率貸款,須支付年息10萬元,因此A就是我的股東,銀行則是我的債權人。由於我們這家餐廳有一半的錢是借來的,簡單計算餐廳的負債比率是50%。
第1年營運順利賺了100萬元,扣除給銀行的利息10萬元,我跟A各分45萬元;然而開店第2年就遇到疫情虧損100萬元,加上銀行利息10萬元仍然要還,我跟A各賠55萬元。最後因為餐廳持續虧損,連銀行貸款利息都無法支付了,我們決定停損把燒肉店收起來,結束營業。
疫情後我跟A還是對開餐廳很有興趣,決定另起爐灶,開另外一間義大利麵店。有了上一次的失敗經驗,我們縮小規模用100萬元開店,此時我跟A各拿出35萬元資金,由於上一次經營不善拖欠銀行利息無法再次貸款,我們改由跟朋友B以年利率10%借款30萬元,每年支付利息3萬元,此時負債比率下降到30%。
結果疫情後餐廳生意大好,1年賺了100萬元,扣除給B的3萬元利息,我跟A各分48.5萬元。此時B覺得餐廳營運上了軌道,於是和我們商量,30萬元借款不用還了,直接改為入股30萬元,也就是B的30萬元由「債」轉「股」,餐廳的負債比率則從30%下降為0,隔年餐廳賺錢B也能分紅,皆大歡喜。然而也因為B的入股,同樣賺100萬元,我跟A只能依比例各分35萬元,B則能分30萬元。
上述的例子告訴我們,債權人面臨的風險報酬不同於股東,簡單來講,不論盈虧餐廳都必須支付債權人利息,但是餐廳賺錢的時候,債權人也無法分享利潤。
此外,一家公司成立的時候,經營者必須決定負債比率的高低,過高會有財務風險,然而股東人數過多,又會稀釋盈餘,利潤就變薄了,這就是所謂的資本結構理論。
在義大利麵店的例子當中,B的資金由「債」轉「股」,身份從債權人變成股東,對於上市櫃公司而言,發行可轉債也有同樣功能。
● 漲時賺價差、跌時領債息
可轉債一直是資本市場中非常受歡迎的投資工具之一,股神巴菲特也是可轉債的愛好者,著名例子包含他在金融海嘯時購入瑞士再保公司的26億美元可轉債(票面利率12%),及購入奇異、高盛各30億美元以及50億美元的附認購權證特別股(票面利率10%,性質幾乎與可轉債相同)。
對於可轉債,巴菲特曾這麼說:「在我們持有的可轉換債券中,有一些看起來對我們具有非同尋常的吸引力。」他為什麼這麼喜歡可轉債,就是因為巴菲特主義(Buffettism)最經典的一句話便是:「投資的第一法則就是不要賠錢,第二法則是不要忘記第一法則。」而可轉債保底的功能,恰巧符合了第一法則。
在前文中,朋友B的資金原本是借款,但看到餐廳營運蒸蒸日上,便希望入股分享盈餘,若生意沒起色,他也可以維持30萬元借款繼續領10%利息。套用在可轉債投資上,持有一間公司的可轉債,當行情不好的時候,可以選擇繼續持有可轉債,行情來的時候股價大漲,就能考慮「債轉股」成為股東,形成了「進可攻、退可守」的良好投資循環。
本文摘自《勝率近100%的可轉債存股術:新手入門的第一本可轉債教戰手冊》/蕭啟斌 /本文由金尉出版授權提供
●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財經立場
●投資理財有賺有賠,投資人決策時應審慎衡量風險,並就投資結果自行負責。
(封面示意圖/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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