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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罰1200元!佔用孕婦兒童車位6/29起開罰

2019/06/04 14:09 東森財經新聞
最高罰1200元!佔用孕婦兒童車位6/29起開罰

 

中央實施親子停車新制,明訂未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相關停車識別證及占用停車位,但至今卻傳出不少濫用爭議,而今年6月29日開始,將可依法開罰600到1200元,交通部呼籲,民眾發揮公德心,避免受罰。

 

為推動親子友善停車環境,包括政府機關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轉乘站、百貨公司醫院跟遊樂園區都有依法設置婦幼車位,但卻常常被沒有證的人占用,讓真正需要的人沒辦法停。
 

交通局指出,目前全市路外與路邊停車場共設有1,684格親子車格可供使用,由於1年宣導期限將屆,自今年6月29日起,未符合使用親子車格資格違規佔用親子車格,將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

 

交通部路政司指出,1年的宣導期即將到期,本月29日起違規停車將正式開罰,屆時除了主管機關人員查到時可以開罰之外,民眾也能拍照檢附資料送給主管機關,經確認後開罰。

 

▼親子車格新制宣導期限將屆,自今年6月29日起,未符合使用親子車格資格違規佔用親子車格,將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圖/中央社)

 

交通局提醒,民眾如需使用親子車格時,務必放置相關識別證明,未符合使用親子車格資格者,切勿佔用車格,避免受罰,讓親子車格給真正有需要的家長及孕婦使用。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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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實施孕婦親子停車新制,明訂未載孕婦或6歲以下兒童,不得使用相關停車識別證及占用停車位,南投縣政府今天呼籲一般民眾一起友善孕婦與親子停車,不要占用停車位。

 

南投縣政府民眾洽公停車場有33車格,今年領先中央政策劃設兩格孕婦優先車位。中央新制宣佈實施後,縣府懸掛告示牌,使這兩個車格成為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但今天這兩個停車格仍被一般車子占用,縣政府因此呼籲一般民眾不要占用。

▼(圖/交通局提供)

根據中央「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政府機關、公營事業、車站、航空站、百貨公司、有兒科或產科病房區域級以上醫院、觀光遊樂業園區等地,應保留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育有6歲以下兒童者的停車位,違規占用者可處新台幣600元到1200元罰鍰。但宣導期占用不會開罰。

 

南投縣政府建設處今天表示,南投縣幅員遼闊且有山地鄉、偏鄉地區,為便利縣民申請停車位識別證,昨天開會與各鄉鎮市協調發放作業,決議13日起由鄉鎮市公所、衛生所辦理發放作業,業務銜接前,今天、明天可到縣政府建設處城鄉發展科申請。

 

城鄉發展科表示,符合資格者可持孕婦健康手冊、兒童健康手冊正本申請,且停車位識別證使用及申請不受戶籍地限制,民眾也可到外縣市申請及使用。截至今天中午,發出499張兒童版、65張孕婦版識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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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朋友出門,常覺得親子空間設置不足很不方便嗎?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醫院、百貨公司、公共場所都必須提供2%親子停車位,且要設置親子廁所,讓父母可以更放心帶孩子出門。



爸爸媽媽帶小朋友逛街,推著嬰兒車穿梭在停車場裡,假日不少人全家到百貨公司,但親子車位卻少之又少,立法院27號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增訂百貨公司、醫院、公共場所,都需要保留百分之2親子停車位,親子車位較寬敞,方便拿嬰兒車,將提供給孕婦及帶六歲以下兒童的父母使用。媽媽代表小兔:「我們這種帶這種小小孩出去,小小孩出去都要有推車,再者我們上下車空間都需要比較大,所以希望我們希望說親子停車格可以大一點。」



而且不只這樣,以後這些地點一併規定都要有親子廁所,讓不少家長安心不少,百貨公司業者也表示將會全力配合,至於桃園機場廁所改造後也有了貼心設計,洗手台提供溫熱濕紙巾,櫃子打開還有各種SIZE尿布,除此之外像日本有親子車廂設計,全家有長程旅行時,避免車廂搖晃,小朋友也能開心玩。車廂遊戲空間讓孩子開心互動,也不擔心吵到其他乘客,有家長就反映台鐵應該比照設計,相關的單位表示會配合需求,打造友善環境,讓帶小孩出門不再成為家長頭痛困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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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指出,已領取孕婦及幼童(未滿6歲)健康手冊的民眾,即日起可持手冊到台北市停管處服務台及所轄公有立體地下停車場管理室,領取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另外,北市12行政區戶政事務所、健康服務中心、13個親子館將從30日起,發放孕婦與未滿6歲幼童家長停車證。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表示,停管處所轄立體地下停車場目前有100處、634格「孕婦及兒童優先」停車位,預計8月20日前將牌面改為孕婦與未滿6歲幼童家長專用停車位。

 

至於北市民營及各機關管轄停車場,須設置175處、700格孕婦與未滿6歲幼童家長專用停車位;停管處已宣導管理業者配合法令,於12月16日前設置完成。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的政府機關和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與捷運轉乘站、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萬平方公尺以上的百貨公司和量販店、設有兒科病房或產科病房的區域級以上醫院及觀光遊樂園區,必須保留2%汽車停車位作為孕婦與未滿6歲幼童家長專用停車位。

 

▼(圖/pixabay)

孕婦與未滿6歲幼童家長停車證 北市開始發放

 

停管處指出,明年6月29日起,違規占用孕婦與未滿6歲幼童家長專用停車位者,將依「停車場法」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關鍵字: 親子車位開罰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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