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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的毒瘤

2018/01/29 18:50 鉅亨網新聞中心

鳳凰財經今 (29) 日報導,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行為是 A 股市場一大痼疾。A 股市場創立近 30 年來,屢見不鮮。從當年「猴王案」、  「 三九案」以及 「 輕騎案」、  「 華澤鈷鎳案」,到如今的樂視網 (300104-CN)、ST 保千里 (600074-CN) ,可謂 「 年年歲歲招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

掏空上市公司的手法主要有四:一是通過關聯交易輸送利益,如樂視網公告的賈躍亭及關聯方欠款超 75 億人民幣;二是通過巨額對外投資、預付款等轉移資金,如保千里自查公告顯示,原大股東莊敏涉嫌以對外投資收購資產的方式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其主導的對外投資金額達 32.75 億人民幣;三是直接占用和使用上市公司資金;四是違規讓上市公司為大股東借款提供擔保,使上市公司背上巨額債務。

有些大股東光掏空上市公司還不夠,甚至把自己手中的限售股都盡數質押融資套現,「吃乾榨盡」後金蟬脫殼,一走了之。賈躍亭賴在美國不返,莊敏則玩起了失蹤,至今杳無音訊。

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危害甚巨,需要引起高度重視。被掏空的上市公司不僅缺血維持和發展業務,往往還背上巨額債務,增加了接盤者拯救公司的難度,其他中小股東則無不損失慘重。被掏空的上市公司往往資不抵債,也會給涉及其中的金融機構帶來巨大風險。

造成大股東能任性掏空公司的原因很多。從公司治理看,中國股份公司缺乏中小股東對大股東和公司管理層的有效監督機制。原保千里借殼中達股份後,即著手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改後,一方面,上市公司董事會權限被縮小;另一方面,相關責任人員的權限則明顯擴大。中小股東對修改公司章程後造成的危害卻缺少認識,客觀上縱容了大股東為所欲為。

制度設計看,防範公司經營風險的監督機制形同虛設,雖然上市公司都設有董監高,董事會裏還有獨立董事,確保公司合法合規經營,但這些人往往受制於大股東,基本上淪為擺設。

市場建設看,A 股市場缺少專業做空機構,對於大股東的違規行為很難在第一時間發現,從而及時預警。

政府監管看,目前證監部門還無法實時有效監管上市公司資金賬戶,打擊資金非法轉移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缺乏對保薦、審計等中介機構的問責機制。

防範和化解風險是今年金融業頭號任務。要避免上市公司淪為大股東的提款機,要打的補丁不少。一是要進一步強化一線監管,對於修改公司章程等涉及公司重大經營風險的行為要通過問詢函等手段及時提醒中小股東。

二是要有效監管上市公司資金帳戶,對於重大資金出入及抵押、擔保行為應要求上市公司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三是進一步強化對上市公司董監高等的管理,尤其要明確獨立董事的資格和責任。四是要進一步強化中介機構的問責機制,重罰那些不作為的中介機構。

五是要強化投資者保護,改變中小股東利益受到大股東不法侵害時,中小股東難以通過訴訟等手段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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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掏空股東A股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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