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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帶看完! 買家突上門「想私了」 專家勸:誤觸1事恐賠償

2025/01/23 13:20 東森財經新聞
房仲帶看完! 買家突上門「想私了」 專家勸:誤觸1事恐賠償

多數民眾買賣房屋會委託仲介,日前卻有屋主上網詢問,買家私下表態想直接交易,令他好奇是否可行?文章曝光後引發熱議,更掀起支持與反對兩派論戰。

民眾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房子已經委託給房仲,某次結束帶看服務之後,賞屋的人主動聯繫想買房,「這樣我是不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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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隱晦,沒有明說想跳過房仲直接交易,但仍釣出一票網友怒噴原PO「不尊重服務業」、「做你的生意好可憐」、「你完全是個不尊重服務業的人,希望永遠不會有需要有人為你服務的時候」、「看到這種真的很北爛」、「利用完了就丟一邊,狠人一枚,希望我身邊沒有這樣的朋友與親人」、「如果今天沒有這個房仲,你會有這位買方嗎?將心比心吧」、「很多屋主就是這樣利用仲介的」。

但也有另一派觀點認為「不用道德綁架」,還提醒原PO表示,「不會違約,談好價格找專業代書不會有問題,不要被三流房仲用道德說綁架,那些佣金可以添購好一點的東西給自己,畢竟大多時候給了佣金,他們也沒給到相對應的服務價值,現在自己找代書成交才是趨勢,也不用因為找房仲墊高房價難賣出,苦的是房仲也沒在認真幫你賣。」

《住展》雜誌發言人陳炳辰表示,如果簽署的是專約,也就是指定由某房仲業者獨家專賣,這種情況下屋主不能擅自交易,否則會有違約金問題,但如果簽署一般約,屋主確實可以自己媒合買家,但通常合約也會註明「不得與房仲帶看的客戶相同」,也就是自行找的買家不能是房仲帶去的同一組人,否則必須支付違約金。

陳炳辰透露,房仲看待「屋主自行賣房子」這件事,每個人的反應都不同,依照自身業界經驗,即便屋主提前解約,考量違約金問題通常也不會找同一組客戶賣房,理由大多會是「突然不想賣了」、「想收回給親友居住」等,因此原PO這種直言不諱的案例相對少見,至於房仲態度也不一定,有些人會堅持求償、有些人會認為買賣不成情義在。

不過他提醒,曾經發生過屋主自行找買家,結果遭到詐騙還打官司,想省小錢卻賠上大錢,考量房仲畢竟是受過相關訓練,倘若預算許可還是建議委託專業,對賣方也是多一分保障。

(封面示意圖/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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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房仲一般約違約金帶看賣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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