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訊爆發經營權爭議之際,公司今天宣布股東常會從6月15日延至29日舉行;證交所說,友訊更改股東常會日期距原公告日期僅21日,且變更後日期召集程序已無法符合公司法相關規定,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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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訊人資處資深處長王蕙雯今天在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她強調,並未重新召集股東會,僅更改股東會開會日期,所以沒有重新計算股東會召開前60天停止過戶,及12個營業日前公告的問題,。因此,不影響股東權益與市場活動,但股東須持新開會通知才能參加
不過,證交所認為,友訊公告董事會通過變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為6月29日,仍視為重新召集股東會,友訊未能充分說明如何確保股東參與股東常會權利,其所發布訊息,有公司治理原則不符的資訊,且影響股東權益,證交所處以違約金30萬元,並限期改善;若友訊未限期改善,證交所將按次處違約金,或依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規定列為變更交易方法有價證券。
經濟部官員則表示,如果股東認為股東會的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可以依公司法189條「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其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時,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法院審理時會依個案情形,包含調整時間的理由、實際造成的影響等層面,進行判決。
對於公司更動股東會時間,恐會影響股東權益問題,經濟部官員指出,這類案件必須端看個案的開會通知發送情形與閉鎖期判斷。官員指出,依照公司法相關規定,一般公司的股東會閉鎖期為30天、上市櫃公司的股東會閉鎖期為60天。
友訊指出,突遭市場派台鋼集團爭奪經營權,而台鋼集團涉嫌以多家上市櫃公司資金綁定委託書通路,不當、不法收取股東會委託書,用極低的成本、入主上市櫃公司,操控極大利益,而委託書壟斷現象,造成很大的公司治理問題。
王蕙雯表示,友訊帳上豐厚的現金及資產顯為台鋼集團所覬覦。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D-Link Taiwan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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