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經營權之爭沒完沒了,公司派日前才召開記者會以宣稱抓到中資回擊,市場派現在也再出招,今日(31)在報紙刊登廣告再次聲明,希望政府機關可以依法直接准許3%股東召集開會,不必等待司法訴訟。受到兩派之爭看似沒有落幕的時機點,大同股價也連兩日出現跌停,今雖然一度爆量打開,但最終還是打回跌停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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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得、競殿和三雅公司以大同股東身分表示,大同公司派在今年股東會做出荒謬決策,遭到證交所打入全額交割股,MSCI更決定8月中剔除大同,導致昨(30日)開盤股價就亮燈跌停,收盤還高掛賣出8,765張,如果經濟部不准3%股東開股臨會,就沒辦法結束大同之亂,讓全體股東承受惡果。
(▼圖/大同外資連9賣 /翻攝XQ操盤高手 )
受到衝擊,大同今日股價再度跌停,早盤雖然出現大量敲開跌停,但好景不常,午盤還是被摜壓到跌停鎖死,鎖單量合計逾6千張。外資也在近9日連賣大同,昨日出脫3千多張,為近期最大。
(▼圖/大同再殺跌停 /翻攝XQ操盤高手)
羅得等投資公司今天在報紙刊登廣告,發表5點聲明,其中包括:
第一、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有為的政府機關可以依法直接准許3%股東召集開會,不必留待司法訴訟!
第二、金管會、經濟部都認定大同公司109年6月30日股東會違法,不僅金管會依特別背信罪移送北檢偵辦;商業司司長李鎂也於記者會公開宣示:第一,主管機關優先尊重其他股東有請求公司召開臨時股東會的權利。第二,大同公司目前仍有主導辦理股東會的權利,如果現在立刻要求召開,可能會再次發生影響股東權益情形。
第三、經濟部如要求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請求109年6月30日「違法就任而無效」之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會,無異是「請鬼提藥單」,將「違法」董事會「變相」承認為「合法」?顯然是行政權之自我投降與退讓,唯有透過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之規定,使3%股東自行召集股東會,才是解決本件爭議的根本辦法。
第三=四、我等立場如同主管機關,堅定認為大同公司109年6月30日股東會剔除53.32%股東權為違法不成立、無效,不願配合大同公司重演上一屆「靠訴訟拖過任期」的歹戲!
第五、請經濟部勇於擔當,直接准由3%股東召開股東會,就可合法終結大同公司109年6月30日違法股東會的亂象!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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