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會主委陳東陽10日表示,目前核一、核二廠已用燃料池已快塞滿,核三已用燃料池儲存空間頂多再撐4年。因此不論除役或延役,必須儘速興建與啟用乾式儲存設備,否則儲存問題難解。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10日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修正草案,希望賦予法源,為核電廠延役拚解套。核安會官員強調,目前運轉中的核電機組,一旦要換發執照,申請審查時程約3至5年起跳,因此即使修法過關,也不代表所有現役的核電機組能無縫接軌延長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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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已用燃料儲存問題,核安會官員說,台電和新北市政府已取得共識,核一廠已開始著手水土保持改善工程,並安排進行熱測試,接下來核安會審查通過後,會核發乾式儲存設備運轉執照;核二廠則是台電奉新北市政府核定水保計畫後,進一步即可開始興建,預估設施建造完成並經核安會審查確認安全後就會核照,完工到移動存放大約需3年左右。
官員預告,針對下一階段「室內乾貯」設備,行政院已核定台電的興建計畫,一旦完成發包,大約7年後可以取得運轉執照。官員感嘆,暫時貯存或最終處置是核能必要的設施與課題,其實連先進國家如美國等迄今都未能定案,因為存在很多技術挑戰及社會溝通問題,而台灣地狹人稠更顯困難,選址不易、民眾溝通以及地方政府態度,比起貯存設備興建審查,睦鄰溝通才是最費心的課題。
(封面圖/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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