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別人撞車,自己卻有肇責,還要付3成責任,這樣你可以接受嗎?台中一名陳先生,在騎車回家途中,被一名女騎士從左邊超車,結果女騎士撞上一輛轎車,陳先生被波及也因此摔車,沒想到肇事初判結果,陳先生卻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要負三成責任,讓他怒批:「這什麼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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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事主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提到,今年3月在回家途中,有名女騎士,從左邊超車然後衝撞對向左轉小客車,自己被波及也因此摔車,完全沒撞到這兩台車。
但沒想到民事調解結果出來,休旅車的保險公司主張,自己因為沒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需賠償小客車車損三成,女機車則駕駛無責,陳先生直說,這什麼鬼理由...
資深律師林瓊嘉對此認為,第一輛機車沒有過失情形,恐怕在判斷上沒有很完整,如果三輛車相撞,陳先生可能有責任,但從這個案子看來,陳先生不只是沒有責任,還有機會向相撞的2位車主求償。
而網友則紛紛替原PO打抱不平,「"自"摔何來肇事」、「問題最大的是搶左轉的汽車 個人認為他全責」、「當初有自摔就有受傷吧。應告那位車主」、「沒超車,沒撞車還要賠錢,三寶害人不淺」、「保險自以為是的未審先判,上法院,不簽和解」、「保險公司隨便抓人扛,這結論好扯」。
(封面圖/翻攝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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