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獎金 12 月起提高課稅門檻,中獎金額的課稅門檻從現有的 2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財政部提醒,9 月開獎的發票統一發票,包括雲端或實體通路,可藉由三種方式兌獎可省下所得稅稅金,包括延後至實體通路兌獎,以手機 APP 兌獎的則等到 12 月再點選領獎,就能輕鬆省下 800 元稅金。
財政部表示,今年 12 月 1 日起包括公益彩券、統一發票等獎金課稅門檻將從現行的 2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換言之,9 月 25 日即將開獎的 7、8 月期統一發票,只要對中四獎、獎金 4000 元的發票,或是刮刮樂刮中 2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的獎項,只要延後到 12 月再領獎都可免課所得稅。
財政部提醒,如果習慣到四大超商、全聯或美廉社兌領的民眾,建議可等到 12 月 1 日起才前往指定通路領獎。
如果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 APP 兌獎,如果中了四獎 4000 元,建議等到 12 月 1 日再點選「領獎」同樣能省下 800 元稅金。
但如果是透過「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手機條碼兌獎者就相對省事,財政部官員表示,使用整合平台者,兌中 4000 元獎金者系統會自動遞延到 12 月 1 日才會將獎金匯入,每期中獎結果也會另外用郵件通知,不用擔心會被多課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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