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男子做著日薪高達5000元的工作,原本以為能安心過上日子,怎料他的工作內容似乎不太正當,最終遭法院判賠1700萬元,原因也曝光。
根據判決書,原告大雄(化名)主張,被告小綠(化名)在去年3月加入以實施詐術為手段,具有持續性、牟利性、有結構性的詐欺集團,並擔任「取款車手」工作,每日的酬勞則高達5000元,其中一名詐團成員透過LINE群組跟他取得聯繫,並假冒股市老師,向他佯稱下載投資APP,可儲值操作股票獲利,進而導致他陷於錯誤,才會在4月把款項匯入詐團指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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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雄因損失慘重,決定對小綠提告,同時求償1750萬元,而小綠坦承犯行,對於大雄的指控沒有意見。刑事判決中,法院依小綠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2年2月徒刑。
新竹地院調查,小綠擔任詐團車手期間,款項雖轉交上手,但他跟成員間有行為分擔,共同騙取大雄共1700萬元(250萬+250萬+750萬+450萬),小綠應負侵權行為連帶賠償責任,最終判小綠應賠17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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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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