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在股東常會刪除市場派股東投票權,順利保住經營權,但變更董事登記遭經濟部駁回。市場派王光祥陣營原定今天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改選董事,但已確定暫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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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大同市場派欣同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林宏信8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東臨時會改選董事後,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陣營原本預計在今天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但上午臨時決定暫緩申請。
王光祥陣營決策改變,一方面是因為大同3年前董事改選無效之訴已進入三審,希望高院能儘快判決,讓林郭文艷掌握的公司派董事會喪失合法地位,順理成章的召集股臨會改選董事;另一方面,大同董事改選的形勢目前趨於複雜,有很多不確定的事必須釐清。
依公司法173條規定,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3%以上股份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前項請求提出後15日內,董事會不為召集通知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林宏信解釋,之所以可跳過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規定,不經15日等董事會通知的程序,直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主要原因是採取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股東行動主義的精神,得跳過有爭議且違法的董事會,直接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
王光祥陣營原本規劃也是採公司法第173條第4項向經濟部申請召集股臨會,避開大同公司派掌握的董事會審查,但今天上午臨時決定暫緩申請。
(封面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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