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肉含美豬須逐一標示 陳時中:違者最重罰400萬

2020/09/01 16:17 中央社
絞肉含美豬須逐一標示 陳時中:違者最重罰400萬

瘦肉精美豬明年元旦起開放進口,產地標示是外食族關心重點。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說,餐廳方面應提供貼紙、掛牌,若是多種肉混合的絞肉,須逐一標示產地,違者最重罰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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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蔡英文日前宣布,將訂定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值,開放美國豬肉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

 

 

因應此政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接連公布相關標示新制,將強制含牛、豬、雞的散裝食品標示原產地,並要求包裝食品及餐廳、小吃店等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強制標示豬肉屠宰地(國)。

 

陳時中上午受訪時表示,預計下週將以迪化街做為散裝食品標示的示範點。卻被台北市長柯文哲質疑只是隨便講講,要求應撥預算給北市。

 

陳時中下午出席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活動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此事,他表示,衛福部第一批推動的示範區是以散裝食品為主,迪化街算是各類散裝食品比較有代表性的商圈,因此才會選定迪化街。

 

陳時中說,由於散裝食品標示較複雜,無法以三言兩語解釋清楚,也可能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因此才會先推動示範區,廣納各界意見,也看看有沒有需要修改的地方,下一波推動生鮮食品、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標示時,會再另找示範的市場或餐廳。

 

在小吃攤、市場標示方面,若是絞肉、牛豬混合的肉餡,應如何標示,是外食族最在意的重點。陳時中指出,未來會提供相關貼紙、掛牌並教業者怎麼做,也會要求源頭的批發商註明清楚,即便是牛豬混合的絞肉,若來源地很多,同樣要逐一標示。

 

媒體詢問,日本、韓國對於標示不清的違法業者訂有刑責,台灣是否考慮跟進。陳時中說,整體法規都有檢討必要,會按現行法規先實施,沒標示者依食安法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標示不實開罰4萬至400萬元。

 

未來瘦肉精美豬來台後,勢必會增加稽查頻率,目前頻率、人力是否足夠,引發外界關注。陳時中指出,相關稽查工作都是由地方負責執行,也正請食藥署擬定後市場稽查計畫,不論從源頭或市場標示都有清楚的稽查方法,如何做、做成怎樣,就找示範區域。

 

美豬、美牛議題涉及全民食安,但相關政策出爐後,食藥署卻被下了封口令,無論記者怎麼問,一律回答由陳時中統一說明,也令外界好奇。

 

陳時中對此表示,現在的媒體都很精明,說明新政策時只要有一點點不一樣,恐怕得花更多時間解釋,大家寫新聞也不方便,因此決定統一說明。

 

(封面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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