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15)日在市政會議中修正通過獎勵辦法,將豬肉類食品含有萊克多巴胺或其它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未來檢舉經裁罰確定,可獲罰鍰金額70%的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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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今天召開市政會議審查提案,市長盧秀燕裁示通過修正「台中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後續將移請法制局發布實施。
盧秀燕表示,中央將於明年起開放萊豬進口,市府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維護全體市民食安,市府除持續加強稽查抽驗,也提出辦法修正,將萊克多巴胺或其它乙型受體素違規案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檢舉經查獲屬實並裁罰確定,可獲7成獎金,鼓勵市民一同把關食安。
衛生局指出,考量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或其他乙型受體素對人體健康影響及風險,且國人膳食習慣以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為主要,消費量大,若豬肉類食品含有乙型受體素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時,所造成危害將較其他種類肉品廣泛。
為鼓勵全民共同參與監督食安,衛生局表示,這次將「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殘留萊克多巴胺或其他乙型受體素致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或第4項規定者」列為重大食安案件,民眾只要具名提供案件具體情資,經衛生局受理後依法嚴查,如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後,將按實收罰鍰金額的70%發給檢舉獎金,感謝市民對於健康維護的貢獻。
(封面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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