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鞭刑」提案逾2.5萬人附議 唐鳳:12/1召開會議討論

2017/11/15 09:50 東森財經新聞
「酒駕累犯鞭刑」提案逾2.5萬人附議  唐鳳:12/1召開會議討論

▲鞭刑。(圖/翻攝自互動百科)

 

台中市昨(14)日發生金錢豹酒女撞死年輕烘焙師的死亡車禍,這已經是肇事女子第三次酒駕,卻依然在街道上橫行,導致憾事發生,讓烘焙師白白賠上寶貴生命。10月底曾有網友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刑法懲罰方式增加鞭刑制度」議題,累積至今已有超過2.5萬人附議,法務部須在明年1月3日前提出回應。對此,法務部昨天表示,政委唐鳳很重視此議題,將在12月1日召開協作會議討論。

 

▲針對酒駕累犯,網友提案「鞭刑」引起法務部重視。(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據統計,去年的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為102人,雖比前年減少40人,但每條人命的背後,都代表著1個家庭的破碎。民眾日前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議,針對酒駕累犯、性侵犯及對幼童傷害等增設立鞭刑制度,並建議第3次再犯者施以刑度上限3鞭,但有許多附議者卻認為3鞭太少,應從3至5鞭起算;還有附議者認為應該開放全國直播,並讓鞭刑擴大至貪瀆、洗錢、侵占、食安、販毒、吸毒、殺人等。不過也有反對者指出,性侵和傷害幼兒是心理層面的病態,恐怕鞭刑只是滿足大眾自以為的正義感,並沒有實質效益。

 

根據新加坡刑事訴訟法第325至332項說明有關鞭刑的條例,若犯人未滿18歲,一次最多可受鞭刑10鞭,成年男子一次最多可受鞭刑24鞭,且不能分期執行;如果犯人半途昏迷不醒,或者醫生證實犯人身體狀況不適,鞭刑則必需立刻停止,並根據鞭刑剩餘次數延長監禁刑期,最多延長12個月。不過新加坡施行鞭刑時,須有獄醫在場,因為超過3鞭時受刑人經常會休克,甚至癱倒在地。受鞭的傷口大約要一周至一個月之間才能痊癒,但傷疤幾乎無法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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