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安局上校劉冠軍涉嫌A走國安局「 奉天」、「當陽」秘密專案經費1.9億元,並用其中500萬元贓款買了100張台積電股票,2000年東窗事發後他落跑到大陸,來不及變賣的台積電股票因此被檢方扣押,如今經過20年的配股配息,價值已經暴增到1.3億元,沒想到近日疑似有劉家人透過管道,想索回被查扣的股票,檢方因此急向法院聲請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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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安局上校劉冠軍在1995年到2000年期間擔任中華民國國家安全局出納組組長,負責管理秘密情報活動「奉天」與「當陽」等的經費。當時他利用職務之便中飽私囊,侵吞約1.9億元經費,轉到他的私人帳戶,用以購買豪宅、昂貴精品,其中包含100張台積電與聯電、華邦電等股票,餘款匯至海外帳戶進行洗錢。
但劉冠軍在2000年8月開設新帳戶時,遭法務部調查局盯上準備逮捕,犯行敗露後,利用情報管道於9月3號潛逃出境,其妻孟雯華與其兒女,在隔日也攜帶40萬元旅行支票離境,而後士林地檢署依涉嫌侵占公款、無故離去職役等罪名向劉冠軍發布通緝,其妻與兒女也被依隱匿貪污所得及洗錢罪嫌發布通緝。
當時在檢方扣押的財產中有價值約6000萬的豪宅以及用當時每股50元買下100張的台積電,其中台積電經過多年的配股配息,現翻倍成兩百張,以近日收盤價計算市值高達1.3億元,最近似乎有劉家人透過管道想索回,士林地檢署察覺有異,趕緊向士林地院聲請沒收。
通緝部分在2013年其妻孟女因追訴時效已滿,獲不起訴,在2016年劉冠軍「無故離去職役罪」也已屆滿,士林地院判決免訴。
近日國安局重新審視劉冠軍案並蒐集有關事證,認其另涉有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第1項「投敵罪」等罪,最高可能判處死刑,因此依法向臺灣高等檢察署告發,案經該署偵處後再度發布通緝。
目前經調查局成立的「追緝外逃經濟罪犯協調小組」資料顯示還有247名重大刑事犯罪罪犯潛逃在外。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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