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內湖區星雲街一間寵物店,老闆因為2樓鄰居不同意而無法開店,因此走上絕路,引來眾人惋惜與不捨。專家卻直指問題不該在鄰居,而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規定,「擺明是為難寵物業者!」建議盡速修法以防類似爭議再發生。
相關新聞:投百萬開不了店!疑遭鄰居惡意刁難 寵物店老闆門前自縊亡
相關新聞:營登下不來求放過 寵物店老闆自縊亡 律師不捨:仍有機會解
寵物店老闆砸下重資裝潢,卻卡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規定,該區開設寵物店須左右鄰居及樓上屋主同意,導致與2樓屋主產生糾紛,因而過不了人生關卡,選擇自縊身亡。
★【理財達人秀】台股權值殺尾 年終體檢! 集團股發威 右下角操作★
台北市府於2015年即公告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業及寵物美容業歸屬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並於2019年公告〈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的「寵物相關行業分區管制歸組與相關放寬規定」實施,雖然放寬了在住宅區(住3)可以開設寵物美容服務業,如道路在8公尺以上、店家規模500坪以下,可使用1樓加上地下室1樓,但須左、右兩側以及2樓住戶同意。
▼2015年台北市公告,寵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業及寵物美容業歸屬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圖/吳翃毅提供)
持續關注此事件的楊律師便認為,局外人無法判定寵物店老闆和2樓屋主誰對誰錯,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那就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有必要修法,「試想,若要開『餐廳』或『修車行』,更吵且油煙味更重,都不用取得2樓同意了,舉重明輕,為了避防寵物跑出去而大門永遠關起來的『寵物美容店』更安靜更沒味道更沒必要2樓同意」,因此希望台北巿政府及民代盡速修法,以防再發生類似爭議及遺憾。
楊律師首先針對法條補充,依照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第8條「寵物美容」,被歸類在第27組,再依該條款附條件允許使用標準第2條中,各使用分區附條件允許使用之組別及使用項目,便列出4點要求,分別是一、設置地點應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之道路;二、營業樓地板面積應在500平方公尺以下;三、限於建築物第一層,得併同地下一層使用;四、其毗鄰兩側及直上一樓層區分所有建物為住宅使用者,應取得該等建物所有權人之書面同意。所以只要修改法令,把[寵物美容]移到其他組或其他目,就不會有爭議。
▼2019年台北市公告寵物相關行業分區管制歸組與放寬規定。(圖/翻攝台北市動保處)
住宅消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指出,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在2019年在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制定,雖然不是惡法,卻顯得思考不夠周慮,對於業者投資寵物店造成一大困難,「擺明為難寵物業者!」
吳翃毅強調,開寵物店需要取得隔鄰和樓上屋主同意,「試問經營寵物店盈餘要分配給他們嗎?還是就像這個案一樣,不懂法律避險的情況下,處於被刁難的情況內嗎?」建議市府重新思考,並將規範改為取得寵物店營運的相關建築規定,例如為避免空氣和貓狗叫聲傳導到四週造成影響,開寵物店需要有全熱或新風除臭系統,隔音設備等規範,才較為實在。
(封面示意圖/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
●輕生不能解決問題!東森財經新聞關心您
生命誠可貴,輕生不能解決問題
退一步想,可為生命找到出路!
珍愛生命,請撥打1925自殺防治安心專線
輕生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
張老師專線:1980
【往下看更多】
【熱門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