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積電(6770)今(22日)召開法說會,針對日本SBI控股社長北尾吉孝日前抨擊公司「言而無信」,董事長黃崇仁做出說明,他澄清此事與誠信無關,而是力積電無法承擔日本政府提出必須以十年營運作出擔保的要求,而且牽涉後續多項法律問題,恐涉及違反台灣證交法的風險,並且強調「我們是台灣公司不是日本公司」。
力積電今日在法說會公布第3季財報,力積電第三季營收116.51億元,季增4.75%,年增12.01%,毛利率- 4.2%,較上季與去年同期由正轉負,營益率- 23.12%,虧損幅度持續擴大,稅後虧損28.79 億元,虧損較上季與去年同期擴大,每股稅後虧損0.69 元。根據力積電預估,2024年資本支出預估在8.55至9億美元之間,主要用於P5廠的資本投資,展望後市目前客戶整體投片較為保守,尤其在驅動IC相關壓力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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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上有股東詢問力積電遭到SBI控股社長北尾吉孝指控「言而無信」,黃崇仁等公司高層也講述合作案原委,根據黃崇仁說法,不想再因為此事得罪人,但真正原因是「日本政府要求力積電承諾,我們承坦不起!」
力積電於2023年8月與日本SBI Holdings成立合資公司,當時預告將在宮城縣黑川區設立半導體晶圓廠,但今年宣告破局還解散合資公司,儘管力積電曾解釋原因,強調是因為沒有主導性,但SBI控股公司社長北尾吉孝仍感到不滿,10月初更在臉書重砲批評,還引用論語「無信不立」點名力積電反覆無常、不誠實。
針對上述指控,力積電方面表示,去年3月公司前往日本與北尾吉孝初次見面,對方提出合作在日本建立半導體製造事業的構想,在評估設廠的相關事宜之後,去年6月雙方簽訂共同評估在日本合作半導體代工事業可行性的為期1年的備忘錄(MOU),但沒有簽訂任何其他文件,而且備忘錄不具法律拘束力。
根據黃崇仁的說法,力積電實地勘查發現日本通膨嚴峻,內部評估在日本興建一座與台灣銅鑼廠相近的12吋廠,建廠金額會是台灣的四倍,雖然能獲得日本政府補助,但營運壓力還是很大,發現問題後在清楚告知SBI市場實況的同時,曾經多次要求SBI提出籌資、行銷等營運計畫以進行投資評估,但截至今年7月始終沒有收到相關計畫,再者一旦簽署正式合約,力積電就得履行來自日本政府要求營運十年的承諾,「對於日本這項要求,我們做不到!因此絕不能做!」
力積電提到,SBI去年就向日本政府申請補貼,遲至今年1月18日才告知力積電,政策要求新廠必須持續量產10年,而且要由力積電擔任申請人才能獲得補助,補助對象則是SBI控制的新建晶圓廠,因此公司主管在今年2、6、8月三度前往東京經濟產業省面見主管官員,為此確認補貼政策以及責任歸屬,日本官員也曾告知必須由力積電保證日本新廠連續10年量產,當時力積電也有明確告知日本官員這種要求有難度,還可能讓公司有違反台灣證交法的風險。
黃崇仁強調,回顧與SBI的交涉過程,力積電都是以誠信、專業的態度進行協商,也看好日本半導體產業發展潛力,更對赴日建廠抱持期望,但沒有辦法接受日本政府要求承擔營運責任,何況還可能違反台灣證交法,畢竟力積電不是日本公司必須遵守台灣法規,合作破局是雙方都不樂見的結果,對於公司被批評沒誠信感到惋惜,但也強調「我可以技術教你,但是營運是你的問題」。
(封面圖/翻攝自北尾吉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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