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於今年6月宣布推出保險法修法,共提出8種可免除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避免保戶因為欠債而遭強制執行,今(24日)面對立委關心立法進度,彭金隆回應表示,保單不可強制執行額度大約會在10萬至20萬元,力拚10月底前送行政院。
面對國民黨籍立委王鴻葳關心保險法修法進度,彭金隆今日表示,預告期間收到許多意見但沒有全部採用,修改方向是針對「人壽、年金險」達一定金額以上才能免除強制執行,其中排除健康險、傷害險,豁免強制執行的上限不再是100萬元,而是連結到行政執行法「最低生活津貼」的規定,金額大約在10萬至20萬以上,希望10月底前送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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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彭金隆的答覆,王鴻葳則表示金管會的版本大幅縮水「令人難以接受」,還強調債權人的權益固然要保障,但也不能對債務人趕盡殺絕,連個棺材本都不留。
據了解,保險局修法原本提出的八種可免強制執行的保險類型,主要基於無解約金、解約金甚微、可提供維持生活經濟安定的基本保險保障或酌留最低生活費用等考量,包括產險、健康險、一年期壽險、小額終老險、被保險人合併後保額不到100萬元壽險、已在給付年金的年金險、單筆解約金不超過10萬元的壽險等,禁止做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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