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融資租賃公司缺乏主管機關納管,引發高利貸、承作BNPL(先買後付)等諸多爭議,針對立委關切這類公司的納管進度,金管會主委彭金隆透露,預計4月初公告金保法子法草案,6月底生效,生效後再以函令規劃2至3個月緩衝期,最快8月底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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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金隆昨(26日)表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不用修,而是調整授權子法,包含廣告、契約公平等預告,目前融資租賃公司分三階段納管,首先針對中租(5871)、裕融(9941)、和潤(6592)、日盛台駿(6958)等4家上市櫃公司,接著金融業所投資12個子公司,將先納入該法案,預計4月初會預告,第一階段實施時間落在8月底至9月初。
彭金隆坦言,融資公司只是通稱,由於各家公司的業務不同,金管會很難將8000多家租賃業者以專法納管,但會持續累積監理經驗,作為未來專法的依據。他還提到,台灣類似的融資行為缺乏嚴格管理,已請銀行公會研究融資專法。
(封面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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