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2330)2奈米製程技術再爆洩密,涉案人數多達9人,不過事實上,這並非台積電首次遭遇營業秘密外洩危機,從中芯國際、三星(Samsung)梁孟松案,到28奈米外洩事件,台積電為守住技術領先地位,早已歷經多場法律保衛戰。
2003年,台積電控告中國晶圓代工龍頭中芯國際竊取機密,兩年後達成和解,中芯需於6年內支付1.75億美元專利授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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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2006年台積電再度發現中芯未停止不當使用,2009年再度達成第二次和解,中芯除需再賠償2億美元,還無償給予台積電8%股權,並提供2%股權認購權利。
案另一起震撼業界的案件則是台積電前研發處長梁孟松,2009年離職後赴韓任教,2011年轉任三星研發副總。台積電認定其洩密並提告,歷時近4年纏訟,最終最高法院判定台積電勝訴,梁孟松被禁止在2015年底前赴三星任職,並不得洩露營業秘密與人員名單。
2018年也曾爆發28奈米機密外洩案,一名前員工遭指控複製技術文件,企圖轉交中國大陸半導體公司,最終遭法院起訴。
而知名半導體分析師陸行之也在個人臉書粉絲專頁「陸行之 Andrew Lu on global semis and techs」發表他的看法,他指出,以前是台積電員工離職前偷技術再投靠到中芯國際,現在是偷技術先到日本設備廠,再到新晶圓廠,當初拿了中芯10%股份。
陸行之表示,他期待台積電立馬告台積電的設備廠東京威力科創及北海道的Rapidus,至少也要東京威力科創來賠個數百億美元的設備折抵,或拿個Rapidus 10~20%的免費技術股份。不過他認為此案難度在於「如何判定東京威力科創/Rapidus是否侵權,還是非法使用商業秘密,只偷不用算不算侵權?」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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