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28日通過攸關提高酒駕罰責的刑法修正草案,酒駕致人於死,若情節重大有故意殺人事實,可比照刑法殺人罪,最重可判死刑。(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攸關提高酒駕罰責的刑法修正草案,酒駕累犯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酒駕致人於死,若情節重大,有故意殺人事實,可比照刑法殺人罪,最重可判死刑。
刑法修正草案針對酒駕新增2項規定,一是酒駕5年內再犯,若導致重傷,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是酒駕致死或致重傷若情節重大,是故意造成,可比照刑法殺人罪或傷害罪,意即酒駕故意殺人,最重可比照殺人罪判死刑。法案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立法院會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汽機車酒駕處罰分流,並提高酒駕罰鍰;駕駛人若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至於提高酒駕刑責部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將排案審查。
▲立法院會26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將汽機車酒駕處罰分流,並提高酒駕罰鍰;駕駛人若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圖/中央社)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北律師公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永社、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冤獄平反協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對於立法院審查刑法中酒駕相關規定,上午共同發表聲明。
聲明指出,近來許多立委提出修法草案,提案將酒駕肇事致死的法定刑度提高至「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但酒駕是否具有主觀上的殺人故意,應屬法院認定事實。再者,酒駕頻傳有其社會及文化成因,刑罰功能終有極限,無法取代具有實證基礎的刑事政策。
聲明也表示,欠缺實證研究、追求嚴刑峻法的刑事立法,是否能夠真正發揮預防酒駕的功能,或只是製造更多社會問題(例如監所根本不堪負荷、受刑人長期監禁後社會復歸更加困難)均有賴於事前通盤且慎重的研究與評估。
民團認為,如果將酒駕肇事致死刑度提高到「無期徒刑」甚至「死刑」,將導致加重結果犯的刑度與故意殺人罪無異,恐紊亂現代刑事法歸責的理論基礎,並造成司法實務解釋、適用法律構成要件的困擾。再者,法院審理具體個案時,容易發生有情輕法重的情形。
此外,對於欠缺殺人故意的犯罪行為施以死刑,將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規定。
民團呼籲,具有實證基礎且符合罪刑及比例原則的刑事立法,才是現代法治國抗制犯罪應採取的對策,也是台灣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的重要指標,正因民眾對於酒駕高度重視,立法者更應理性行使職權,審慎通過最妥適的立法。
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主持酒駕行政罰的道交條例修法黨團協商;會中朝野達成協商結論,犯酒駕累犯等情況遭吊銷駕照,汽車駕駛人重考駕照前,須加裝酒精鎖,否則不能申請考照。
協商結論指出,若須加裝酒精鎖的駕駛人不依規定,包括不裝酒精鎖或是開其他沒有裝酒精鎖的車輛,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至於酒精鎖的規格功能、應配置車種、配置期間、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此外,協商中朝野也達成共識,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汽機車酒駕處罰要分流,累犯第一次機車可罰新台幣9萬元、汽車罰12萬元,之後的累犯罰款要累加。蘇嘉全裁示,本案協商完畢,預計下午3時開始進行二讀、三讀。
雖然立委提出加裝酒精鎖的建議,不過交通部詢價時發現,酒精鎖的要價約15萬,成本太高。不過立委蕭美琴昨在立院質詢指出,美國最大的購物網站上的酒精鎖一個只要799美元(約新台幣2.4萬元),她質疑交通部被喊價,就連交通部長林佳龍也相當不解為何價差會如此的大。不過相關業者表示,美國購物網站上的酒精鎖,是讓民眾自主加裝使用,並不具備遠端監控的功能,因此可能不適合需要控管的酒駕犯。
▲歐盟統計酒精鎖可降低酒駕肇事率4至9成、而美國則可降低高達7成。(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立委蕭美琴表示,歐盟統計酒精鎖可降低酒駕肇事率4至9成、而美國則可降低高達7成,不過台灣為何遲遲無法推動。許多立委也都提案要加裝,不過交通部回應101年起多次討論至今,認為酒精鎖仍存在欠缺國際標準、成本過高、安裝對象、防止他人代吹等問題,且向國內代理商詢價結果,發現一個酒精鎖要價15萬至20萬。
蕭美琴指出美國購物網站上販售的酒精鎖,一個只需要799美元,因此她懷疑交通部是否被喊價,不過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當下表示,並非所有酒精鎖都適用所有車輛,會再請廠商研究。據悉,林佳龍對此也相當疑惑。
▲交通部長相當支持酒精鎖的建議,但礙於成本過高遲遲無法實施。(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不過有業者表示,該款酒精鎖是讓民眾自主安裝使用,並無遠端監控的功能,因此該款讓民眾自行加裝並無問題,但若是酒駕累犯,便很難期待他們不會鑽漏洞硬要酒駕,因此酒精鎖配套十分重要,不是裝了就沒事。
據立委的資料顯示,美國、加拿大許多州或省都皆立法要求部分酒駕者車輛強制安裝酒精鎖,瑞典更在1998年就有酒精鎖的法規,規定駕駛人依照違規程度不同,罰期分為一年或兩年,計程車、客運巴士、貨運卡車、學校公車跟政府公務車,也要強制裝設酒精鎖。
▲酒精鎖議題持續延燒中。(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而芬蘭2008年修訂的酒精鎖法規,鼓勵酒駕再犯者主動裝設,並改掛酒駕車牌以減免部分刑罰,不過學校公車、保母車、計程車、客運巴士也要強制安裝。法國也在2004年開始分區推行裝設車用呼氣酒精鎖,只要初犯就會強制裝設,幼童的巴士也會強制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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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遏止酒駕,法部務27日公布修法方向,祭出重懲,首先就是要提高刑度,酒駕再犯致人於死,將比照殺人罪,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另外新增「車輛沒收條款」以及「加裝酒精鎖」,並且開設「戒癮治療班」,同時投入民間力量,目前修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
▲法部務27日公布修法方向。(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聲嘶力竭、傷心欲絕,最愛的兒子遭酒駕撞死,又一個家庭破碎,酒駕奪命悲劇頻傳,法務部嚴懲酒駕肇事,刑法修正草案出爐。法務部長蔡清祥:「要告訴彭爸爸,他的小孩並沒有白白犧牲,他用他的生命,來喚醒大家對酒駕問題的重新審視。」法務部長親臨會場,見證歷史一刻,這次修法「加重刑責」部份,另外增列「累犯條款」。
法務部檢察司長王俊力:「那他再次酒駕結果,肇事致人於死,等同是刑法271條殺人罪的刑度10年以上無期徒刑跟死刑,但是他再犯,酒駕致人於重傷,他的刑度是5年到12年。」
▲酒駕祭出重懲,提高刑度,酒駕再犯致人於死,將比照殺人罪。(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原本酒駕撞死人,判刑3年到10年,修法後,為初犯酒駕致人於死,加重到5年至12年,酒駕害人重傷,也加重刑責3年到10年。
這次還祭出,在車輛加裝酒精鎖規定,做為未來檢察官或法官,給酒駕駕駛緩起訴,獲緩刑時的條件之一,另外還有車輛沒收。
法務部檢察司長王俊力:「肇事車輛不論是否屬於犯人所有,一律沒收,但是如果有例外的規定,容許法官根據個案的情形,做一個裁量。」
▲肇事車輛不論是否屬於犯人所有,一律沒收。(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法務部嚴懲酒駕的修法草案已迅速送行政院審議,希望盡快三讀後公告,有效遏止酒駕奪命悲劇再次上演。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說,台北區監理所今年將推動在殯儀館上酒駕道安課,並將禮儀廳布置成靈堂的氣氛,強化矯正酒駕違規行為講習的效果。此外,交通部初步研議,機車酒駕者自費新台幣1800元、汽車酒駕者自費2500元。
公路總局說,台北區監理所曾在106年,試辦安排酒駕道安課學員,到台北市殯儀館訪視及聽取殯葬處同仁工作心得分享,今年台北區監理所與板橋殯儀館達成協議,除安排酒駕道安課學員到殯儀館參訪外,還要用禮儀廳上課。
台北區監理所會將安排酒駕道安課學員上課的禮儀廳,布置成靈堂的氣氛,並由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親自講授生命教育課程。
監理單位辦理酒駕道安講習課程,已有實地教育,多數選擇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讓學員感受酒駕被害人的不幸。
公路總局希望透過在殯儀館上酒駕道安課,更能強化講習效果,未來各區監理所也會評估跟進。
此外,交通部表示,公路總局正研擬酒駕者參加道安課相關費用辦法,擬參考目前有條件放寬「終身吊銷駕照」駕駛人重新考照時,須先自費上課的費用,機車是1800元,汽車是2500元,這是防制酒駕作為中,能節省公帑的一個做法。
▲公路總局正研擬酒駕者參加道安課相關費用辦法,擬參考目前有條件放寬「終身吊銷駕照」駕駛人重新考照時,須先自費上課的費用。(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公路總局指出,目前終身吊銷駕照駕駛人重新考照時上課受訓費用,是依課程項目計算,共有5項課程,每項機車收費360元、汽車收費500元。
根據公路總局統計,104年至107年,針對酒後駕車道安講習,共開設5398班,平均每月開設112班,30萬4471人次完成講習,每年花費在酒駕道安講習的師資及其他成本,超過3000萬元。
目前,酒駕道安講習時數,初犯是上課一天6小時,累犯是上課兩天共12小時;課程內容包括:交通法令與安全駕駛、肇事預防處理與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酒駕生命教育、酒癮預防治療與調查,另有戒酒案例分享、酒精對人體健康的心理及醫學分析及影片宣導。
原本過去因駕車致人死傷或肇事逃逸等情形,有終身不能考照規定,後來交通部依據大法官解釋,為確認受終身吊銷駕駛執照的汽車駕駛人,有回復適應社會能力及改善的具體事實,可以重新考照,但條件很嚴格,規定吊銷駕照後,依肇事情節輕重6到12年後才有資格,且要先自費上課受訓並通過筆試後才能報考。
近年來,ubike的使用量逐年增加,許多人騎車、開車時,若有飲酒,都會改以騎自行車通勤,但也隨著使用人數逐年增加,自行車酒駕的議題便浮上了檯面,立法委員許永明日前提案,希望可以把酒駕罰鍰提高至兩倍。並針對道交條例第35條及67條,有關汽車加裝酒精鎖、沒入車輛及相關吊銷駕照懲罰處議題進行併案,最快明日可望三讀通過。
▲針對自行車酒駕罰鍰,交委會通過提高兩倍罰鍰金額。(圖/翻攝自flickr)
今(25)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針對自行車酒駕罰鍰,交委會通過提高兩倍罰鍰金額,從現行的300元以上、600元以下,提高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拒絕酒測則處2400元罰鍰,全案初審通過。
▲交通部長林佳龍也表示,將會窮盡方法遏阻酒駕。(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交委會進行朝野立委提出的10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審查,包含著立委先前提出110年新車全面加裝酒精鎖、酒駕累犯處以100萬罰鍰、致人重傷傷或死亡應沒入車輛及吊銷駕照,並不得考領等。交通部長林佳龍也表示,將會窮盡方法遏阻酒駕。
另外針對立委楊鎮浯等人所提出之道交條例18條之2草案,要求針對加裝酒精鎖之事項,朝野立委及交通部今天初步達成共識,認為全面加裝事關重大,將不予處理;但酒精鎖加裝以及費用負擔等,交通部必須提出文字,全案保留明日院會討論。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今日也召開記者會。(圖/翻攝自TADD官網)
台灣酒駕防制社會關懷協會今日也召開記者會,希望立院能夠盡快通過加重酒駕處罰條款,其中包含「同車共責」、提高酒駕刑責和懲罰性賠償等條例,否則將不排除上街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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