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北部某位紡織業業務員因拒繳稅款而遭管收。(圖/鉅亨網)
遭到管收才要補繳稅?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北部某位紡織業業務員,除了遭北區國稅局查獲漏報民國95年到100年度銷售產品買賣價差7900萬餘元,國稅局也核定補徵綜所稅並裁處3844萬餘元罰緩,但因該名業務員拒繳稅款而遭管收。
據北區國稅局表示,該名業務員為紡織業務員,被檢舉在95年到100年間銷售產品收取高達7900萬餘元價差,北區國稅局在102年10月核定需補徵綜所稅,並裁處罰緩共3844萬餘元。但該名業務員不服國稅局裁處而提行政救濟,訴願期間又沒有依規定繳納複查時決定半數稅或提供相當額度的擔保品,遭國稅局在 104年4月移送新北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據北區國稅局表示,該名業務員被檢舉在95年到100年間銷售產品收取高達7900萬餘元價差。(示意圖/取自pixabay)
此外,北區國稅局還發現,該名業務員趕在稅單送達前還出售名下所屬不動產,價值高達3560萬元,並趁機領光銀行1300多萬元存款,同時這段期間也在百貨公司、飯店與機場免稅店等,有多筆奢侈消費紀錄,移送後仍頻繁出國,對於繳稅百般推託,最後遭裁定強制執行管收。
而後,北區國稅局也表示,該名業務員在執行管收後,已經在107年後8月繳納800萬元,其餘約3000多萬元稅款也提出分期還款計畫。
▲北區國稅局表示,該名業務員在執行管收後,已在107年後8月繳納800萬元,其餘約3000多萬元稅款也提出分期還款計畫。(示意圖/鉅亨網)
事實上,聽到管收才願意補稅的案例不只這位業務員,去年台中有一名曾姓女子積欠贈與稅長2821萬元達20年,甚至還有錢訂購賓士車,直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表明欲向法院聲請管收,曾姓女子才因畏於被管收,當場清償新台幣200萬元,剩下的餘款也提供擔保辦理分期。
對此,北區國稅局局長王綉忠則表示,多數人常誤會欠繳稅款,只要名下沒有資產能力,就可免於公權力介入,但如果欠繳稅捐前被查獲有財產移轉或奢侈消費等行為,就足以隱匿有財產與履行義務可能而不履行,執行機關就能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一名曾姓建築商生前曾贈與二、三房子女大批遺產,不過,納稅義務人曾女卻積欠贈與稅長達20年。除了需補繳贈與稅2821萬元,曾女也聲稱自己無力繳納,直到近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中分署查出曾女2016年曾匯款30萬美金到澳洲,甚至還有錢訂購賓士車,表明欲向法院聲請管收,曾女才因畏於被管收,當場清償新台幣200萬元,剩下的餘款也提供擔保辦理分期。
▲台中分署近日查出曾女有大筆消費,直到執行官揚言要管收才吐出200萬。(圖/取自Google Map)
據台中分署主任執行官周隆光表示,曾姓建商於民國86年間,將大筆遺產贈與他的二房、三房子女,依法應補繳贈與稅2821萬餘元,然而,自曾姓建商過世後,二、三房子女竟直接將遺產轉匯入某公司帳戶,未用以清償其父應繳納的稅捐債務。
▲2016年曾女曾以新台幣951萬餘元換匯美金30萬元,並匯往澳洲進行國外股權投資。(示意圖/鉅亨網)
事後經追查後,台中分署發現曾姓建商的子女已有多人移民到澳洲,在台灣僅剩曾女一人,而曾女名下卻無財產,多年來皆無力繳納,也讓此案陷入焦著。不過,承辦此案的執行官認為曾女父親的遺產不可能憑空消失,運用資金管道調查,查出曾女於2016年以新台幣951萬餘元換匯美金30萬元,並匯往澳洲進行國外股權投資,且經調取曾女信用卡刷卡明細,發現她每月刷卡金額都在數萬至10萬元上下,明顯超過一般人生活消費的程度,除此之外,最近還以單筆刷卡10萬元支付購買賓士車的訂金,也讓執行官立即決定通知曾女到場說明。
▲檢方還查出,曾女最近以單筆刷卡10萬元支付購買賓士車的訂金。(示意圖/取自pixabay)
然而,曾女到場後卻仍哭訴無錢繳納,從上午到場與執行官會談都不讓步,直到留置中午過後,執行官表明如果中午還未展現誠意,將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才讓曾女鬆口願拿出5萬,不過,執行官斷然拒絕,後來增到10萬、20萬,如同擠牙膏一般,最後曾女才表明願拿出200萬元,餘款辦理分期,執行官才認為有誠意讓她回家,也告誡她下期要如期繳納,不然留置、管收戲碼會一再重演。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近日查出,一名女子利用人頭炒房涉嫌逃漏稅,原本只需要繳納170多萬元的奢侈稅,現在得加重罰金和滯納金與利息,總計得繳710多萬。炒房姐原本不肯繳交,甚至透過夫妻贈與又離婚,並把銀行帳戶內的400多萬存款都領光,想利用脫產來規避繳稅款。最後行政執行署祭出「拘提管收」,炒房姐當場繳清所有欠款,以免於牢獄之災。
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欠稅姊起初只需要繳交170多萬的奢侈稅,但她利用人頭逃漏稅,除了被重罰本稅2.5倍外,另外包括罰鍰、滯納金、利息後,欠繳總額達到710多萬元,繳納的金額比原本的暴增4倍以上。
▲國稅局輔導欠稅姊申報,她完全不理會。(圖/翻攝自pixabay)
國稅局輔導炒房姐申報,她完全不理會,國稅局只好開出稅單,沒想到炒房姐竟趕在限繳期限前,將名下數筆不動產贈與先生並立馬離婚,接著再領光銀行存款400多萬元,企圖利用脫產來規避繳稅款。
由於屢勸不聽,國稅局只好移請行政執行署處理,執行署再向新北地院「拘提管收」獲准。炒房姐聽到自己將被拘提管收後,二話不說立刻把欠稅繳清。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是欠稅企圖規避不繳,就會提供相關資料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來追討欠稅,呼籲民眾別心存僥倖。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若是欠稅企圖規避不繳,就會提供相關資料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向法院聲請拘提管收來追討欠稅,呼籲民眾別心存僥倖。(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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