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湊足自備款、買了坪數較新房子實惠的中古屋,卻被人檢舉「我家有違建」時該怎麼辦?有消費者在房市論壇中求救,自己最近剛交屋的房子遇到鄰居威脅說要舉發違建,甚至有人直接收到違建拆除通知,面對突如其來要拆房子,根本沒錢修補。專家建議,消費者於購買房地,若一併承購加蓋時,除應特別注意買賣合約的內容,須連同加蓋部份載明清楚,並將責任歸屬劃分明確之外,購屋前親身了解該物件情況、鄰里對屋主的看法,並針對違建部分側面了解管委會意象,購屋後敦親睦鄰,才有可能遠離買到違建遭拆的惡夢。
在違建認定上,雖然有 84 年以前列為「緩拆」的違建,但要注意的是「一旦買賣過戶後將重新認定」,隨著房屋過戶變成新的違建,隨時可能因為民眾舉發報拆。至於被檢舉的原因五花八門,包括與鄰居有過節、違建擋人進出動線,甚至仲介為了成交刻意隱瞞違建事實等因素, 這些都會造成新屋主在交屋後面臨違建被報拆的夢魘。
一般責任歸屬以交屋日為分水嶺,若是地方政府是在交屋前寄發拆報通知書,不論前屋主有無收到,都是前屋主的責任,應盡速聯絡仲介協調折讓價金;交屋日後寄發,不論屬名是誰,都屬新任屋主的責任。對於拆報通知書寄發日期有疑慮的民眾,可上各地方政府建管處違建查報專區,輸入文號查詢,以釐清責任歸屬,方便仲介協調以及日後官司的需求。
若真的碰上非拆不可的情況,有過慘痛經驗的民眾分享,拆除隊要收費還往往拆得不乾不淨,又不善後,最好自己包公拆除。也可以試著跟拆除隊談條件,請拆除隊手下留情,縮小拆除範圍、避免公安疑慮,也許可以減少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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