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購買中古屋,都會打掉原本的裝潢,重新設計屬於自己的風格,不過有名女網友表示,近日要交屋,蠻喜歡原屋主的系統櫃,沒想到原屋主竟要拆走,反則要她多付5.6萬元,讓她相當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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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Q你的A)》表示,最近買了房子要交屋了,原屋主突然說要將他們的系統櫃拆走,比如鞋櫃、電視櫃等,不然就要高價賣給原Po,讓原Po相當傻眼。
原Po解釋,合約並沒有註明,是以現況交屋,當初去看房子,覺得他們的鞋櫃跟電視櫃做的蠻好看,只是現在要交屋了,屋主說開價鞋櫃、電視櫃加房間的5尺櫃5.6萬元,要原Po購買,否則就要拆走,讓原Po質疑「請問這樣合理嗎?」
文章曝光後,立刻湧入不少網友分析,「系統櫃要搬走?原屋主在開玩笑,出題要你加價而已吧!系統櫃都量身訂做,搬走能用才怪,他要搬你讓他拆,然後合約要求地面牆面粉刷如新」、「看合約,如果沒寫的話就只好讓他搬,反正他又拆、又運、又裝,不會比新做的便宜多少,還可能損壞,尺寸也不一定合適。還想高價賣你?低價就加減收」、「現在系統櫃都不貴了,那就麻煩他們拆走囉~妳自己重新做就好,而且還是全新的,多棒」、「其實他想跟你要點錢,讓他拆吧!他拆也沒用,還要花一筆錢,到時候他會說送你;如果他破壞了,就叫他拆光才願意交屋」。
也有網友認為應該依照契約規定,「一般代書不是都會標明留下來的物品嗎?流理臺、瓦斯爐、熱水器、包括櫃子等等都要寫啊」、「系統櫃也屬固定物,除非在簽訂買賣合約前雙方有共識會拆走!不然,是無法在交屋前夕要求拆除或是要求妳加價購買!妳可以不交屋,履保就不會撥款給他了!」、「合約怎寫,有包含家具家電嗎?如果有當然不給拆,如果沒寫,拆走剛好而已,記得要請前屋主善後」。
(封面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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