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同區的明倫社會住宅今(26)日招租,台北市長柯文哲表示,社宅是他任內規劃設計、動工、完工到入住,首要目標是落實居住正義,不過,其中「44坪3房」的租金高達4萬500元,引起眾多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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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都發局指出,明倫社宅的租金標準是市價打85折,按照「分期租金補貼」規定,對不同收入者收取不同租金,僅有月薪13萬的租客,才需要付到4萬元房租。
對此,有網友在PTT討論,如果現在自己跟妻子月收入可達13萬元,「你會選擇租每月4萬的房,還是直接買房?」
網友紛紛留言表示,「13萬,你買得起大同區的房子嗎」、「年收300萬再來談大同區置產吧」、「租房,月薪13萬只能買2000萬的破公寓」、「13萬在台北要找30坪的新成屋來買應該沒有」、「13萬買得起2、3千萬的房子?44坪耶」。
也有網友表示,一般人說租房占收入的5分之1,房貸占收入的3分之1才算正常,若想要4房、每月4萬租金,月收入至少要20萬才合理。
更有網友認為月薪13萬,頂多買、租新北的房子,北市蛋黃區想都別想,「我會選擇去中永和找租金2萬5的,而不是住虛有其名的社會住宅」、「有那個月薪,我還不去隔壁新北、桃園買房,房貸都不到4萬」、「我住永和,40坪3萬;我弟住大安區,20坪4萬」。
(封面圖/翻攝自台北市社會住宅招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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