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租屋是否等於幫忙房東繳房貸」的論點,經常在網路上引起熱烈討論,近日,又有一名網友表示,觀察到身邊租屋的親友,一年房租要花18萬元,若租了20年,房租就要360萬。然而,據他所知,承租的房屋目前市值約368萬。這讓他感到困惑,既然如此,為何不乾脆買下來,而是要付錢讓房東買房?該文章也很快引發熱烈討論,網友們直言,「沒頭期款」經常是買房最大的障礙,或是只是為了學區等短期需求,租屋會比買房更有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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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是在臉書社團《靠北租屋2.0》發文,文中提到,現在不只房價高,就連租金也越來越貴,也許存個3至5年的租金就能存到買房的頭期款,這讓他感到疑惑:「為什麼還是有人肯去租呢?幫忙房東繳貸款?」原PO也以租屋的親友為例,表示若以一年租金18萬來計算,房客連租20年的話,總共要360萬,更令他不解的是「那間房子仲介也才賣368萬」如此下來等於房客替房東付了360萬的房貸,不解為何這種情況下還有人願意租屋?原PO認為,房價明明不貴,房客卻寧繳租金不買房,讓他感嘆「一堆阿呆」。
▼(圖/翻攝自臉書社團《靠北租屋2.0》)
原PO的論點也引來許多網友討論,有網友雖然這樣算下來租屋好像很不划算,但原PO少考慮到租屋「具有彈性」的優勢:「租房比較有彈性,遇到惡鄰居可以搬走」,或者只是因就學或工作短期需要住在當地:「台北來說,有些時候不是買不起,可能是因為工作地點、學區、金屋藏嬌等理由,因為沒有要長期持有或居住在那,用租的相對彈性且方便,我就遇到滿多為了小孩學區每月花七至八萬租房子,還一次付清一年租金。」、「事情不是你想的如此簡單,每個人都有他喜歡的城市區域,或是沒有頭期款,不想背貸款」認為要看個人需求而定,租屋未必就一定吃虧。
另外也有網友指出,300多萬的房子根本很少見,以此估算恐怕和多數狀況有落差:「368萬的房子在哪裡?我要買」,還有人提到低總價的房子未必夠吸引人,因此現代人寧願花錢去租品質好一點的房子:「沒頭期又不願意妥協居住環境」、「便宜的坪數小、設備老舊,但現在的人似乎對裝潢過,有新家具的房子感興趣,相對租金也不便宜」還有人點出,買房的關鍵因素在於要先拿出一筆頭期款:「因為沒頭期,其實若不用頭期或頭期只要房價半成至一成內,很多人是可以買房的。」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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