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買房時,通常都會需要跟銀行貸款,而貸款需要鑑價、審核,但有時會出現鑑價跟不上實價的問題。近日有位網友表示,他去年在北市買下1間房子,打算轉賣找銀行估價時,對方表示估價「不能超過上次的成交價」。網友聽得滿頭問號,只好上網詢問,「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規定是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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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網友在PTT發文表示,他去年9月在台北市買下1間房產,結果今年遇上升息、打炒房等政策,打算轉手賣出,結果銀行鑑價人員向他表示,「依政府的規定,1年內轉手的物件,估價不能超過上次(110年9月)的成交價」,因此原PO好奇上網詢問,「這是我第一次聽到的規定,不知道有沒有業內的人可以解說一下,這規定是哪來的?」
此篇貼文發布後,引發網友熱議,「有這種規定唷?感覺不太合理」、「好像都有相關規定…」、「同一間才有這個潛規則?」。對此,有人表示這是銀行內規,「銀行是特許行業,不想讓金管會跟央行不開心,自我審查」、「反正銀行不喜歡短期交易 利息也沒賺多少」、「我們社區剛好有一戶也是這樣,本來成交了,結果銀行說短期買賣,最高不能估超過前手價,買方要補太多錢自備款不足,就取消買賣了」。
▼網友好奇,為何1年內轉賣,估價不能超過前手成交價。(圖/翻攝自PTT)
對於銀行鑑價規則,大家房屋安祥店經理朱振球表示,一般申請貸款時,代書都會提供最新成交行情(實價登錄)或是以購買合約價向銀行申辦,但碰上「頻繁交易(1年內轉手)」物件,銀行內部風險控管,可能會擔心有投資客作價並增加貸款額度,導致銀行的風險增加,所以設定頻繁交易物件只能以前手成交價計算的門檻。
(封面示意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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