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買房的動機都是因為有結婚計畫,但也有人是在單身時就預先買下房子,無論是哪種狀況,未來該如何和另一半管理房產,都是一門學問。一名女性網友就表示,自己已在台中買了房,但男友卻勸她賣掉台中的房子,將來兩人再一起買台北的房子,賣房的錢可以當作未來的頭期款資金,而在買到房之前,兩人先住在男友的父母家。但網友們看了之後,紛紛勸她「千萬別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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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是在論壇「Dcard」上發文,表示自己今年26歲,在台中有穩定工作,剛畢業時父母也贊助了一筆資金,於是就在台中買下約1000萬的房子,目前房貸還剩400多萬。不料近期男友卻提出,希望她把台中的房子賣掉,一起到台北打拚,將來兩人再一起在台北買房,賣房所得可以當作未來買台北房的頭期款基金。買到房之前,兩人可以先暫住在男友的父母家中。
▼原PO表示,男友提議賣掉自己位於台中的房子,將來兩人再一起到台中買房,但她卻隱約覺得男友的這個計畫有些奇怪。(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對於男友的提議.原PO越想越覺得不對勁,因為她知道男友目前的存款大約只有10萬,距離買房的目標還很遠,雖然兩人可以先男方父母家,但她還是感到不平衡,認為男友這樣的提議,是要她放棄自己去成就男方的計畫:「為什麼要我放棄原本的工作、資產、家人,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還要在存到台北高房價頭期款前跟公婆住?」因此發文想徵詢網友們的看法。
▼網友們提醒原PO,房子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兩人合購的意義大不相同,勸她要三思。(示意圖/取自pixabay)
該文一出,網友們全一面倒勸原PO不要聽從男友的提議,認為男方存款不多還提出這樣的計畫,大有佔原PO便宜之嫌:「覺得男友跟公婆都想佔妳便宜,存款才10萬,買房根本天方夜譚」許多人還提醒原PO「婚前財產」 和「婚後共同置產」的差別很大:「拜託別賣,要是有個萬一婚前財產,是不在財產分配範圍」、「傻了才賣掉自己的婚前財產,他才存10萬,還有臉說那種話」更有網友斬釘截鐵的建議原PO:「絕對不要賣掉,一定要留後路給自己!若是談不攏,這段感情可以考慮一下了,還有不管對方家長對你多好都不要同住。」
(封面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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