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被收「耗損費」合理嗎?年輕人在外租屋,經常每筆費用都要精打細算,不過一名網友第一次在台北租屋,找了一處分租套房,卻發現除了每月要繳1萬3千元房租外,還要給房東水費、瓦斯費,以及從沒聽過的「耗損費」,她擔心自己吃虧,只好上網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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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網友在《Dcard》表示,該處分租套房,4個房間的租客共用一台洗衣機,沒有廚房,每月租金是1萬3千元,自己房間內的獨立電表,不論夏天還是冬天都是一度5元,額外還要支付水費、瓦斯費和「東西耗損費」,一個月共300元。
▼原PO認為,房租已經要1萬3千元,已經不算便宜,還要額外付雜支不太合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她對於被多收300元有些難以理解,認為「耗損費」的用途令人疑惑,還以為是請人打掃公共區域的費用,也曾向房東反映300元太貴,不過房東解釋,300元指的是水、瓦斯費,還有公用物品的耗損叫雜費,有些房東沒有收,是因為相關費用已被灌到房租內,自己僅是分開算而已,沒有「比別人多收」的問題,強調「東西沒有不用錢的」。
▼房東解釋,很多房東是將「耗損費」加在房租裡(意指房租比較貴的那些)。(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貼文引起討論,不少人認為水電費用太貴,感嘆「如果是4個人300合理,一個人300房東很賺喔」、「台北2人,水費瓦斯自己繳,平均一個月一人200塊」、「房東也是很會算,第一次聽到費用還包含東西耗損的,這種出租屋成本不就應該自己吸收」、「第一次聽到有損耗費這件事」。
不過也有網友直言,雖然一般來說水費很便宜,但瓦斯費比較貴,「我和室友住,照台水、瓦斯公司算,水費2個月總平均400至500元、瓦斯浮動範圍比較大,2個月平均500元左右,有時會跑到700元,所以一個人全部加一加,一個月大約200至300元我覺得還OK」。
而原PO事後也回應,一位目前租的房子,租金已包含水電給我,冷氣也可以吹到爽,不用額外付錢,所以比較不知道台北的大概價格在哪,看完大家的解釋,才恍然大悟,也比較釋懷了,加上附近出租的物件不多,所以她也打算簽約承租了。
▼(圖/翻攝自Dcard)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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