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糾紛時有所聞,但當自己碰上真的會欲哭無淚。有人妻控訴房仲慫恿他買下一間150坪的毛胚屋,結果簽約前不僅沒給他們看「不動產說明屋」,請銀行估價時更發現該屋竟有一半約75坪是增建,銀行無法認列。由於當初簽訂意願書時簽了一張220萬的本票,現在建商請律師寄出支付命令信函要求履約,讓她覺得被房仲詐欺,怒批「簽約前跟簽約後不同嘴臉」,收了服務費40幾萬,結果連不動產說明書都沒有提供,引起網友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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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發文求救,3月份時和老公在羅東看了一間150平的毛胚屋,當時房屋仲介告知建商賣2340萬很便宜,換算下來一坪僅15萬。後來在慫恿下他們很快簽訂了代書自己打的意願書,但由手頭現金不足,因此簽了張220萬的本票作為1成費用。
沒想到後來人妻申請房貸請銀行估價時,鑑定竟只有1500-1700萬的價值,查詢實價登錄才發現房屋權狀僅有75坪,另外一半是增建,因此銀行不認列。因為當初房仲是用2340算除以總坪數計算,讓她誤以為購買是一坪15萬,現在看下來其實是31萬,完全創下附近交易價新高。
人妻指控,房仲在簽約前沒有提供近3個月實價登錄、不動產現況說明書和土地權狀,現在他們想和建商取消購買遭拒,更收到支付命令信函要求履約,讓她怒斥根本就是被詐欺,中間有太多隱瞞跟誤導,因此主張合約不成立。
人妻提到下週將試圖協商,但建商表明不願降價,雖然他自己很喜歡房子,但購買金額的壓力實在太大,加上毛胚屋還有裝潢的問題,十分猶豫是否該買。
▼人妻曝光與房仲的溝通截圖。(圖/翻攝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
貼文曝光引起網友議論,不少人紛紛提出補救辦法,「房仲標榜交易安全,產權說明與調查是基本義務,版主給付服務費用給房仲業者,房仲業者必須完整產權調查與說明.直接去地政局申訴服務你的不動產經紀業者」、「看起來這個仲介評估貸款額度的時候沒有如實說明,造成自付額大增,對三方來說都是頭痛的事情」、「意願書又不是簽約 怎麼索一成?現況說明書沒提供讓妳簽名就違規,帶律師去吧」。
▼網友控訴房仲隱瞞事實,慫恿他們簽約買房。(圖/翻攝買房知識家 買房賣房攏滴+)
不動產法律專家林明忠律師指出,房仲向委託人收取傭金,照理來說對應要有調查跟說明房屋狀況義務。以本案來說, 可以請求民事賠償,根據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6條指出,房仲因故導致委託人受所害時,應該負擔賠償責任。另外在民法第571條「居間人違反其對於委託人之義務,而為利於委託人之相對人之行為,或違反誠實及信用方法,由相對人收受利益者,不得向委託人請求報酬及償還費用」要求返還委託費。
至於詐欺罪的部分,林明忠律師則坦言,實務上較難執行,因為詐欺屬於故意欺騙,如果房仲是過失、沒有調查完整或是專業不足,比較難直接舉證。
(封面圖/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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