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姓包租婆購入中和南勢角捷運站附近的41間套房舊公寓,不料2017年遭房客緬甸華僑李國輝潑汽油放火致9人死亡,最高法院認定連女未做好出租公寓的安全防護措施,導致重大傷亡,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10月定讞。至於縱火的李男歷審皆判死,目前由高等法院更三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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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多歲李男自認屢遭蘇姓男子等人在臉書群組「緬甸華僑團體」嘲諷挑釁,又認為同鄉陳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發出噪音騷擾他,2017年11月初購買汽油在租屋處縱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其中7人是向連女租房的房客,另2人分別與租客同住者。
▼緬甸華僑李國輝5年前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潑汽油縱火,造成9人慘死。(示意圖/pixabay)
檢方認為經營金紙店的連女購買本案舊公寓後出租,疏於注意住居安全設備,也沒應注意密集隔間及頂樓違章建築,萬一遇火災將導致房客逃生困難,仍將套房出租,涉犯過失致死罪。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刑2年,二審高等法院考量她賠償部分死者家屬,改判1年10月,連女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封面圖/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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