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億租屋補助專案7月份上路,截至19日申請數已達20萬逾戶,但不少民眾仍質疑政策看得到吃不到,更不時耳聞租客申請補助遭房東刁難。對此營建署也出面解釋民眾常問的4類資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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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指出,開放申請半個月以來,民眾常提出的資格問題,包含「戶籍沒有設在租屋處」、「爸媽有房,我在外租屋」、「爸媽正在領租金補貼,我在外租屋」、「不是初入社會青年、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或社會弱勢」的人,可以申請嗎?
營建署再次強調「戶籍沒有設在租屋處,一樣可以來申請」。此外,家中子女成年後在外租屋,即使戶籍仍在老家,跟父母同戶,仍保有申請權利。另外「爸媽有房,我在外租屋」的情形,由於家庭成員只採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得及財產資料,即便戶籍仍跟父母同戶,也不用擔心因父母有房而無法申請的問題。
營建署提醒,租金補貼政策並非只限定初入社會青年、新婚、育有未成年子女、經濟或社會弱勢的民眾。只要沒有持有房屋、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3倍的租屋民眾,有租屋事實、符合資格,都可來申請租屋補貼。政府也有提供租金補貼資格及金額試算服務,請租屋族不要猶豫,立即打開線上申請提出申請。
▼營建署呼籲租屋族別猶豫,快申請租屋補助。(圖/Pexels)
營建署表示,受理申請、審查、撥款,各家金融機構皆可做為撥款帳戶,但若還在領取去(110)年租金補貼的舊戶,因今年9月底前仍由地方政府撥款,還無法變更為其他金融機構帳戶,如有需要變更帳戶,10月後可由營建署改撥入指定的其他金融機構帳戶。
營建署也強調,本次申請手續只要5步驟,包含身分驗證、填寫資料、上傳租約及存摺影本文件、核對資料,就能完成申請,不需要檢附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營建署強調4種人都能申請租屋補助。(圖/翻攝內政部官網)
(封面圖/翻攝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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