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組人搶看房!她用1標準選房客 慘中「籤王」超後悔

2022/09/22 16:17 東森財經新聞
11組人搶看房!她用1標準選房客 慘中「籤王」超後悔

一名女房東將出租物件上架,馬上吸引11組客人看房,結果她從中挑選了「看起來」最有誠意的人,簽約後,對方卻不斷找碴,讓她崩潰直呼「房子一天就租出去,但心很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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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名女房東在《Dcard》表示,自己在租網上刊登2房1廳含車位的物件,不到5分鐘,就有人來電要賞屋,一整天來了超過11組人,幾乎都有意願承租,她為求公平,決定帶看完所有人再決定租給誰,並統一回覆每組人。

當天晚上6點,她帶看完最後一組人,發現前一組的人還留在現場,認為對方已經展現誠意,加上她當時真的累了,懶得再約一次人,便決定將房子租給對方,雙方當場簽約,雖然一度被其他組客人質疑標準不公平,她仍堅持自己的眼光沒錯,「房東真的也很為難,就只能選一個房客。」

▼(示意圖/pixabay)

看中房客「有誠意」 簽約才知大踩雷

沒想到簽約後,才是真正惡夢的開始,房客態度馬上180度大轉變,先是把所有家具嫌一遍,不滿電視太小、牆壁有貼掛勾、冷氣安裝不良、空氣有塵蹣讓他全身過敏、垃圾要固定時間丟很麻煩、窗簾不喜歡、陽台遮光罩有破損等,幾乎嫌的一無是處,「我原本就有缺幾個家具要買,他問我預算,我說了又不滿意,最後我再提高金額,讓他自己去挑選,我真的身心好累!」

她坦言,當初就知道自己提供的家具較差,因此也反映在租金上,如果家具要全面換新,租金勢必得調漲,否則根本不划算,因此建議房客,若現在反悔,她願意退還所有押金,並告訴對方若是對生活水平要求比較高,也想要新家具,應該去租比較貴的房子,結果房客又改口「沒有嫌棄房子」,堅持要租。

▼(示意圖/pixabay)

她崩潰的說,明明當時還有很多條件不錯的房客,自己卻宛如鬼遮眼一般,挑到了一個最不適合的人,完全開心不起來,而她也決定,未來要製作一張評分表,把自己所重視的細節一一列下,包含有無抽煙、寵物、職業、會不會申請補助、報稅,用更客觀的方式來挑選房客。

網友看了她的遭遇,也替她感到不值,紛紛感嘆「評選標準是什麼本來就有點靠緣分,但他嫌家具那些東西,一開始賞屋就知道的東西,真的不合理,如果要自行更換家具就他負責出錢」、「除非妳房子真的不好租出去,不然這種要求太多或是太高的人,建議直接放棄」、「妳都覺得很悶,幹嘛還要出租給他?這不是在給自己未來麻煩鋪路嗎」,其他同樣身為房東的網友則分享自身經驗,表示「我都租工程師,廢話比較少」。

衝動簽約可反悔?如何挑好房客?達人點關鍵

至於有網友提議,她可主張有「3天合約審閱期」為由將房子收回,房市達人「賣厝阿明」則提醒,審閱期的作用點是在「簽約之前」,指任何人在簽租賃的定型化契約之前,至少有3天的審閱期,這段期間可以把「沒簽約」的契約帶回家慢慢看,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聽信「先簽約再拿回去看,有問題再改」的建議,一旦簽約了就代表同意租屋,事後反悔,恐怕就只能透過法律途徑調解了。

而在找房客時,不論是透過訊息或是電話聯絡的那一刻起,房東就要開始注意租客的言談、禮貌等等之細節,先透過電話或是訊息,確認租客背景、上班地點及職業、有沒有抽菸養寵物,都是是第一關篩選門檻,不符合自己期望的租客條件,就在一開始先婉拒,避免浪費帶看時間。

簽約時,屋內有提供的傢俱家電設備清單,建議要拍照列印出來或是列成清冊檢附在合約後方,承租與退租時可以此作為基準點交,如果有另外跟房客協議也要記錄在合約內,依民法房東有維修設備的責任,但詳細修繕責任若另有約定,則會依照合約約定為主。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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