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房市火熱,許多屋主都希望自己手中的物件能賣出好價錢,但近期有名網友指出,她親戚賣房時遇到糾紛,實價登錄可以賣1700萬的房子,卻在房仲的拐騙下只賣了1100萬,待網友發現時,親戚只剩下印鑑證明沒有交付出去,只好上網求助網友有沒有辦法能解決房子被賤賣的問題。
原Po在「買房知識家」發文表示,最近她阿姨賣房,但卻遭到房仲「誘騙」,原本在實價登錄可賣1600~1700萬的房子,仲介卻只賣1100萬,且因阿姨不識字,目前仲介卻也已讓阿姨簽訂完合約書,並且收走權狀僅差印鑑證明尚未交付,只好上網求救看是否還有方法能解決房子被賤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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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烈回覆,有網友認為大不了就賠違約金表示,「那違約金看多少,付一付,如果之後賣的差價金額,比違約金多很多,那就違約」、「他簽完約了,表示他至少拿到10%的款項了,如果要賠,也是110萬x2+仲介費6%=286萬」、「如果真像你說的有500萬的價差可圖,那就算阿姨願意賠,不肖份子也是不會放的。」
▼近年房市火熱,許多屋主都希望自己手中的物件能賣出好價錢。(示意圖,非當事房屋/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
但也有網友認為要討回房子也要有先決條件指出,「你要先有證據證明仲介有讓阿姨出於非本意售出房子,還要實證的確有實質損失,另外也要有說法為什麼阿姨不識字,沒有請親朋好友一同協助,以上都齊備,才能提告。」
還有不少網友認為,即便附近實價登錄有1700萬,但世上沒有兩個完全相同德物件回覆「實登是相同坪數條件,才會是接近,有裝潢沒裝潢售價也有差,樂居上面幾乎會有社區成交均價供參考」、「你說實價登錄真的可以拿來判定是房子價值的標準嗎?我只能說沒有兩間完全一模一樣的房子,即便去打官司也是天長地久。」
《東森財經新聞》訪問房仲業者看法,某房仲業務經理陳麒元表示,房屋買賣當然以和為貴,買賣雙方都開心才是最大重點,建議還是好好協調溝通,但實際上要將房子討要回來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合約已經由阿姨本人簽屬,且房屋產權是在阿姨名下的話,除非能證明阿姨是無行為能力者或受監護宣告,或是房仲有逼迫之行為強迫阿姨簽署合約,否則若合約已簽署基本上就已生效,通常需要在履約期限前將所有文件交付完成交屋的動作。
至於房屋是否賤賣,陳麒元指出,通常房仲都會提供賣家一張表格參考附近社區實價登錄價格,供賣家參考,並讓賣家了解附近行情後,請他在表格上簽名,只是儘管在同社區,但也可能因樓層、房型、裝潢…等諸多因素而導致售價不同,房仲經與賣家討論後達成共識後才會簽定契約,至於文中並未提及「房仲是否有讓賣家知道周圍的真實行情」,如果沒有的話,有可能就是隱匿行情的行為,如果後續真的要走法律途徑,可以提出這個點來申訴。
(封面示意圖,非當事房屋/東森財經新聞張琬聆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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