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父母愛子心切,會買房給子女,但一旦子女為愛衝動,房子恐不保。一名單親母親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想到女兒為愛沖昏頭就將房子過戶給渣男,後來分手人財兩空。律師蘇家宏提醒,若是單純贈與恐無法將房子追回,但他曝「1情況」有機會能打官司討回房產。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律師在粉專上分享案例,一名單親母親為了保障女兒未來,15年前將房產登記在女兒名下,沒想到女兒一時衝動,將房子過戶給男友,後來分手了,房子也沒了,他呼籲千萬不要太早將房產過給子女,因為孩子的想法跟父母不一樣,否則「等到吃虧的時候是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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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表示,若這名女兒單純贈與房子給他人,通常可能難以追回,但若是兩人論及婚嫁,例如已經訂完婚而將房子過戶給對方,則可主張因沒有結婚撤銷婚約,就可以提告把房子要回來。
為了要保護孩子,蘇家宏建議房產所有權先保留在自己名下,若真的希望給孩子房子,可以用信託的方式,讓自己當房產信託管理人,並設定30年年限,如此可以保障房產在信託期間,不會被孩子擅自轉讓到他人名下。
他也強調感情還是不要太衝動,需要一段時間觀察,日久見人心,才知道對方是好人還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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