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不少人都期待著年終獎金的發放,但也有人選擇在這時提出離職,但離職時機是否合適,往往對員工的利益有重大影響。近日就有一位網友分享關於「衝動離職錯失年終獎金」的故事在網路上掀起熱議,讓許多準備跳槽的上班族重新考慮自己的計劃。
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Dcard上分享了他兩位學弟的經歷。學弟A和學弟B去年剛畢業,分別於不同時間進入同一家公司,同部門同職位。學弟A一畢業就入職,而學弟B則在玩了幾個月後,選擇12月才加入公司。本來兩人相處融洽,但在一次私下交流薪資時,學弟A發現學弟B的月薪竟比自己高出整整2000元,頓時心生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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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分享關於「衝動離職錯失年終獎金」的故事在網路上掀起熱議。(示意圖/取自Pixabay)
據原PO表示,學弟A得知薪資落差後感到十分氣憤,決定提早離職以表達抗議。他在公司宣布即將發放年終獎金時,衝動地向主管遞交了離職申請。然而主管在了解情況後勸他再三考慮,建議等領完年終獎金後再離職。學弟A起初接受建議,並通知人資修改離職日期。
但令學弟A沒想到的是,公司人資表示年終獎金為獎勵性質,並非必須發放,且發放對象需於年終當天仍屬公司正式員工。由於他的離職申請早已遞交,老闆因此決定取消他的年終獎金資格。學弟A最終不僅沒能調薪成功,也無緣領取傳聞中的3個月年終獎金。
▼由於學弟A的離職申請早已遞交,導致老闆因此決定取消他的年終獎金資格。(示意圖/取自Pixabay)
這場離職風波引起了網友的廣泛討論。「總結:拿到年終再提離職」、「年輕人太衝動了,內行都知道等過年後再提」、「剛出社會就學了兩課,不錯呀」,更有網友提醒「一個道理:真正要做的事情 不要告訴任何人」。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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