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保局截至115年4月16日的最新統計,位於臺南市安南區的「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以及桃園市桃園區的「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因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用且已超過繳費寬限期,目前已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勞保局指出,針對該等工會所屬的被保險人,將採取暫行拒絕給付的措施,以維護制度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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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局強調,若工會人員涉及違法情事,將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並重申「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此外,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規定,工會欠費達2個月者即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上述兩家工會已喪失預收資格,請會員切勿再向其預繳費用。
關於會員權益受損的補救措施,勞保局說明,若被保險人能提供繳費收據、匯款單等相關證明,足資證明個人保費已繳納給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若無法提供證明,則需協調繳清個人應負擔之保費後方可領取。勞保局提醒,會員應關心工會財務運作並請工會開具正式收據,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監督管理,共同維護會員請領保險給付的權益。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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