癮君子用路人注意!汽機車駕駛人若有酒駕或持手機使用都會受罰,但你知道其實「菸駕」也是被禁止的嗎?若因為手持菸品、吸食或點燃香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可開罰600元,而近2年來在南投縣還真的就有188人因此吃上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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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警政機關昨(1)日起展開路口安全大執法,據《自由時報》報導,有網友PO出罰單載明違規理由是「開車手持香菸、吸菸」,消息被轉發到PTT後引發大批網友一陣熱議,網友紛紛留言說道,「最討厭在路上吸這些二手菸」、「只罰駕駛人喔?一堆坐在機車後座的在抽」、「我專門檢舉騎車開車抽菸的」、「政府德政,但只靠檢舉有什麼用?」。
▼菸駕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可開罰600元。(示意圖/Pixabay)
對此,南投警方指出,駕駛人於行駛或停等紅燈時,在汽車打開車窗或天窗的狀況下,手持菸品、吸食與點燃香菸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之行為者可開罰600元,若隨手丟棄菸蒂則可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至6000元,然而,若在車窗緊閉的情況下吸菸,因不算公共空間不致於影響他人,原則上並不會對駕駛人開罰。
▼交通部與警政署9月1日起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示意圖/Pixabay)
事實上,交通部與警政署日前共同宣布,9月1日起實施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重點項目包含「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事項。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文規定,「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都是1200元至3600元,「汽機車闖紅燈」罰1800元至5400元,「紅燈右轉」罰600元至18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都是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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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有害身心健康
(封面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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