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屯區一棟大樓10月17日發生一起火警,其中,住在10樓的一家4口受困在內,趴在窗邊大喊求救,所幸躲過一劫,不過,房子是租來的,陳姓女房客表示,屋內的灑水器全都沒啟動,顯見大樓的消防系統根本不合格,但房東卻要他們賠償,讓她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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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當時是下午2點多,消防隊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出18車、49人前往搶救,住在10樓的一家4口共有2大2小受困,其中小孩分別4歲及5歲,臉被燻黑不停喊著「好燙」,初步調查起火點在客廳,所幸最後順利獲救,4人輕微嗆傷送醫。
事發後1個月,陳姓女房客像《中天新聞》投訴,他們租不到1年,但屋內的東西全被燒毀,火災發生時,屋內的灑水器全都沒有啟動,顯見大樓的消防系統根本不合格,但房東卻要求他們賠償,且必須將房子恢復原狀,讓他們無法接受,「不該由我賠吧!應該向管委會要求責任賠償」。
不過,雙方協調2度破裂,房東反控起火原因是陳女放任孩子玩火,直呼自己才是受害者;大樓的消防檢查都有貼出公告,後續的賠償責任將等待調查結果出爐後釐清。
(封面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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